昨天,市衛生局通報了第一季度因不良執業行為,扣分達到5分以上的8家醫療機構。
市衛生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本次公佈的8家醫療機構,是依據《北京市醫療機構不良執業行為積分管理暫行辦法》第十六條規定,在2009年1月1日-3月31日期間,也就是在醫療機構一個積分週期內,積分在5分以上的8家醫療機構。據介紹,這8家醫療機構都存在違規發佈醫療廣告,使用非衛生技術人員從事醫療衛生技術工作等不良執業行為。
衛生局相關負責人表示,今年是北京市醫療機構積分管理的第二年,明顯取得了成效。但還沒有開展相應工作的區縣有西城區、延慶縣。(記者文靜)
責編:汪蛟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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