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4月26日電 題:讓老百姓充分享受到郵政普遍服務的便利——專訪國家郵政局局長馬軍勝
新華社記者王敏
24日,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了新修訂的郵政法。“修訂後的郵政法第一次在立法層面明確了郵政普遍服務的制度,將保護用戶的合法權益作為郵政法修訂的主旨之一。”國家郵政局局長馬軍勝26日接受新華社記者專訪時説,郵政法的修訂更加突出“以人為本、監管為民、提升服務、促進發展”的理念。
據了解,長期以來,我國郵政法制建設一直比較滯後。隨著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確立和郵政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1986年頒布的《郵政法》,已經不能適應行業發展和郵政業消費者的需要。
“這次修訂,是郵政業發展進程中的重要里程碑,具有深遠的意義。條款從44條增加到87條。確立了保障郵政普遍服務的制度體系,用法律的形式固化了郵政體制改革的成果,適應了人民群眾的需求和經濟社會快速發展的要求。”馬軍勝説。
馬軍勝介紹,郵政普遍服務是指按照國家規定的業務範圍、服務標準和資費標準,為境內所有用戶持續提供的郵政服務。郵政普遍服務關到公民通信權利這一基本人權的實現。根據萬國郵聯提供的資料,約有113個國家已經確定了在本國全境提供郵政普遍服務的標準,其中有49%的國家在其國內的法令中規定了郵政普遍服務的概念。世界發達國家的郵政法,無不把保障和規範郵政普遍服務作為其核心內容之一。
“誰來承擔提供郵政普遍服務的義務?郵政普遍服務的範圍是什麼?如何保障普遍服務有序進行?”馬軍勝説,“修訂後的郵政法從法律層面上解答了這些問題,規定了郵政普遍服務的實施主體、監督管理制度和保障措施。”
為了確保普遍服務的質量,修訂後的《郵政法》規定由國務院郵政管理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郵政普遍服務標準,對郵政企業履行郵政普遍服務的情況進行監督,以保障老百姓的合法權益。
記者了解到,此次修訂,在提高服務水平、服務民生方面增加了很多有益百姓的內容。“修訂後的郵政法還明確規定郵政企業應當在其營業場所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佈其服務種類、營業時間、資費標準、郵件和匯款的查詢及損失賠償辦法以及用戶對其服務質量的投訴辦法等事項,以接受用戶的監督。”馬軍勝説,這強化了企業的社會責任,督促企業進一步提升服務質量,提高服務水平,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體現了“以人為本”的服務宗旨。
據了解,針對農村和邊遠地區郵政設施的建設,修訂後的郵政法在第二章郵政設施中,規定了相應的扶持條款。例如,第八條第二款規定“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將郵政設施的佈局和建設納入城鄉規劃,對提供郵政普遍服務的郵政設施的建設給予支持,重點扶持農村邊遠地區郵政設施的建設”。“這些規定既有宏觀的要求,又有具體的措施,體現了修法原則明確,易於操作,符合實際的特點,對促進農村和邊遠地區郵政設施建設必將發揮重要的作用。”馬軍勝説。
“目前我們正在抓緊制定、完善和郵政法相關配套的《郵政企業專營條例》、《快遞業務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等法規、規章,及時出臺《郵政普遍服務標準》,為郵政法的順利實施做好準備。”馬軍勝表示,國家郵政局一方面將強化公共服務和社會管理職能,創造更加有利於發展的政策環境,支持企業做大做強;另一方面要依法行政,加強市場監管,切實履行保障用戶合法權益的職責,促進郵政市場的公平競爭,推動全行業科學發展和健康發展。
責編:高松
留言要注意語言文明,此間評論僅代表個人看法 查看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