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4月24日電 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今天上午舉行新聞發佈會,全國人大法工委國家法室副主任許安標對全國人大常委會議事規則修正案草案中“任免案”的情況進行了説明。
許安標説,全國人大這次修改議事規則,其中有一條是關於任免案的修改。原來全國人大常委會議事規則規定,對於任命案提請任命的機關應當介紹提請任命人員的基本情況,這次把“任命案”改為了“任免案”。
他介紹,改為“任免案”,有兩方面的考慮。一是多年來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決定任免案時,也是這樣做的,提請任免的機關不僅要提供任的理由,也要提出免的理由。
二是提供任免的理由便於常委會委員審議任免案。免職的理解細到什麼程度,實踐中基本有兩種主要情況。一是某位同志任職年齡已經到了規定的年限,比如已經到了退休的年齡,需要免去他所任職務。二是這個人的工作組織上另有安排,就是另有任用。(據中國網文字直播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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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汪蛟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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