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政協十一屆二次會議期間,財貿金融類提案有627件,佔提案總數的12.19%。總體來看,這類提案的內容主要集中在實施積極財政政策、擴內需促增長、完善公共財政體系、加強預算和稅政管理、規範財政轉移支付制度等方面的問題。
加大財政投入力度
支持經濟社會平穩較快發展
把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作為今年經濟工作的首要任務在委員中達成共識。從當前看,有效應對國內外經濟增長明顯減速對農業農村發展衝擊逐步顯現的挑戰,落實中央擴大內需、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的各項政策措施,實現2009年農業農村工作“穩糧、增收、強基礎、重民生”的目標任務,必須不斷總結實踐新經驗,探索改革新舉措,形成億萬農民和基層組織積極性競相迸發、創造性充分展現的生動局面,為農村發展注入新的活力。
委員們通過提案建議加大農田水利基礎設施投入,加快水利基礎設施建設。同時,要加強監管、嚴格工程質量、確保工程安全,充分發揮水利投資在促進經濟增長、推進結構調整、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的支持作用,為農業、農村和整個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提供堅強保障。合理調整農産品深加工企業的稅負,對於地方區域農業生産發展有較大影響的“農業産業化省級重點龍頭企業”,要給予稅收減負優惠。設立專項發展資金,支持和促進包括農産品深加工企業在內的農業産業化企業的技術進步和科技創新。實現財力重心適當向基層政府、向經濟欠發達地區和民族地區傾斜。編制國家農村義務教育學校建設標準,統籌農村義務教育辦學經費標準,因地制宜地開展城市義務教育以區為主、農村義務教育市級統籌的義務教育管理新體制試驗。實行農村義務教育發展債務“停賬挂息”。
加強稅收立法 完善現行稅制
《國務院關於加強依法治稅嚴格稅收管理權限的通知》和《國務院關於糾正地方自行制定稅收先徵後返政策的通知》下發以來,各地財政、稅務部門積極採取措施,依法加強稅收政策管理,維持正常的財稅秩序,有效地促進了財政收入的持續快速增長和宏觀調控目標的順利實現。但是,一些地區仍存在越權減免稅或先徵後返等變相減免稅問題。
為了維護國家稅收法律、法規的嚴肅性、統一性和權威性,委員們在提案中建議完善消費稅立法,主要稅種由國務院頒布的“暫行條例”上升為由全國人大批准通過的法律,完善金融、證券、保險業的稅收政策。進一步修改、調整和完善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耕地佔用稅、出口退稅等稅收政策,提升國有企業競爭力,加強國際人才競爭,促進中小企業走出困境,支持教育、文化、體育、衛生等公共事業發展。開徵環境稅,完善燃油稅、資源稅政策,充分利用稅收優惠政策支持環保産業和循環經濟發展。
推動金融、證券、保險管理與改革
近年來中國金融改革取得了重大成就,國內金融機構從資本充足率、治理結構、盈利水平等方面看,都較過去有了較大提高。但是不可否認的是我國金融體系資本利用效率不高,金融機構競爭力弱,缺乏金融資産的科學定價體系和機制等。
對此,委員們在提案中建議建立監管機制之間的信息平臺,完善功能性監管體系,同時嚴格控制金融衍生産品的交易。建立多元化、多層次的金融市場,綜合利用金融手段支持農村、中西部地區和少數民族地區發展。建立全國性政策性中小企業銀行,加強商業銀行與擔保機構合作,創新金融産品,拓寬中小企業融資渠道。加快區域性金融中心建設,穩步推進人民幣國際化戰略,促進地區經濟發展,進一步加強金融交流與合作。加強金融風險預警機制建設,完善金融監管立法,整合金融信息資源,建立社會信用聯合體系,加強對金融創新産品特別是金融衍生産品的監管,遏制各類私下交易,儘快制定金融機構海外投資監管相關規章制度,國家在制定産業政策時,要注意與金融監管部門協調溝通,加強住房按揭貸款和居民商業信用管理,建立靈活的貨幣投放體系。建立農業政策性保險新模式。完善地震等重大災害保險與救助基金制度。
責編:汪蛟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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