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4月20日電 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今天在北京開幕,會議首次審議人民武裝警察法草案。
人民武裝警察法是規範人民武裝警察部隊依法執行國家賦予的安全保衛任務的重要法律。人民武裝警察法的起草工作開始於1995年,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列入立法規劃。
草案以國家有關法律和政策為依據,系統總結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履行職能的實踐經驗,適應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執行安全保衛任務的現實需要,規定了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的領導和指揮、執行安全報道任務的範圍和職責、義務和權利、保障措施、監督檢查以及法律責任等內容。
責編:汪蛟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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