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4月17日電題:2008年審計報告揭示出的問題糾正得怎樣?——解讀2009年第1號審計結果公告
新華社記者張曉松
去年8月,審計署審計長劉家義在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所作的審計報告中,揭示了2007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的一些問題。半年多過去了,這些問題的糾正情況和整改結果怎麼樣?審計署17日以今年第1號審計結果公告的形式予以公佈。
截至2008年10月底,各被審計單位已追回或歸還被擠佔挪用的資金267.73億元,根據審計建議完善各項制度規定158項;審計發現的116起涉嫌違法犯罪案件線索移送紀檢監察和司法機關查處後,已有30人被依法逮捕、起訴或判刑,117人受到黨紀政紀處分。
財政部:明年前省級批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全部納入預算管理
審計發現,有376.87億元資金未納入預算管理。對此,財政部已將儲備物資變價款收入納入預算管理,並會同發展改革委下發通知,要求將“全國網絡統考考試費”上繳國庫,納入一般預算管理。另外,財政部擬從2009年起將全國性及中央部門單位的所有行政事業性收費全部納入預算管理,同時要求地方財政部門在2010年前將省級批准設立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全部納入預算管理。
審計發現,有49項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的清理規範工作未及時完成。目前,在這49項收費中,1項已公佈取消;4項即將在有關法律法規中予以明確,可依法繼續收取;8項依據國際慣例以及相關部門履行特定管理職能的需要應當保留,財政部將會同有關部門按程序報請國務院批准保留;其餘36項屬於擬清理取消的項目,近期將公佈取消。
財政部還對其他審計發現的問題進行了糾正和整改。
發展改革委:嚴把投資項目審查審批關
針對審計發現的少數投資項目審查審批把關不嚴,安排投資失當等問題,發展改革委嚴禁已實施政策性破産、停産的煤礦上報安全改造項目,並加大了監督檢查力度;對個別已近完工項目申請國債資金的問題,已責成項目單位作出深刻檢討,並暫停其下一年度項目申報資格;擬收回已安排給北京一家公司的400萬元國家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並責成北京市發展改革委加強項目申報審查工作。
審計發現,部分項目難以按期完工。對此,發展改革委已出臺相應整改措施:對煤礦安全改造項目,督促地方進一步加快項目前期工作進度,力爭在年初即下達投資計劃,並督促配套資金及時到位,確保工程按期完成;對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項目,會同環境保護部門進行了全面檢查,並要求地方加強項目建設管理、加快工程進度;對物資儲備綜合倉庫安全改造和成品油改擴建項目,要求國家物資儲備局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督促有關施工單位嚴格按期履行合同。
發展改革委還對其他審計發現的問題進行了糾正和整改。
責編:尹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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