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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發商自建小區自來水管網 2年爆管50次(圖)

 

CCTV.com  2009年04月17日 14:17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鄭州晚報   

市自來水公司工作人員在緊張施工。晚報記者 張翼飛 圖

  昨日上午,冉屯路清城美苑小區,自來水公司正對該小區庭院管網重新鋪設管道,原因是該小區目前使用的管網由開發商出資鋪設,且沒有經過驗收,入住2年爆管50多次,報修100多次,鋪設的PE管材屬於被禁用産品。

  小區2年多爆管50次,有時2天修3次

  “從入住就沒消停過,整天都是爆管漏水。”昨日,冉屯路清城美苑居民王先生説,自己2005年8月份就開始入住,從2006年開始,小區內就頻繁爆管,小區內的路面整天被破開維修管道,整個小區亂糟糟的,而最大的問題還是影響吃水,去年冬天爆管時連暖氣都受影響。

  爆管頻率到底有多高?市自來水總公司供水發展部工程管理科科長王峰介紹,2年多爆管了50多次,大大小小的報修有100多次,尤其是2008年年底至過年期間,小區漏水更是多達12次,最多時,2天修3次,“上次修時土還沒來得及填好,就又爆管了。”

  管材不合格成爆管主因,當初如何驗收的?

  王峰説,在挖開維修時,發現水管大多是從中間裂紋,該小區鋪設的管道全為PE管材,在2004年年底、2005年年初,該種管材已經被國家明令禁止使用。“從頭到尾自來水公司就沒參與鋪設和驗收,他們根本就沒報批。”

  開發商拿著山寨“自來水公司合同”,非説是正品

  “我們有合同,證明就是自來水公司鋪設的。”昨日上午,在記者採訪時,正岩公司的副總經理張鋒魁對市自來水公司的説法表示質疑,並説自己手握當時雙方簽訂的合同。

  張鋒魁所帶合同的複印件顯示,該合同為供水工程施工合同書,甲方為正岩,乙方為“鄭州自來水給排水安裝工程處”,合同規定乙方包工包料,一次性包死。王峰説,自來水公司與用戶簽訂合同,從來不簽訂“一次性包死”。

  該合同文本中的乙方公章為“鄭州自來水給排安裝工程處”,王峰出示了當時的合同,介紹當時自來水公司的合同文本公章落款為“鄭州自來水總公司用戶報裝工程處。”在該合同中,既無編號,最後也沒有時間。

  到底有無這個公司?張鋒魁説該公司位於中原路118號,而市自來水總公司的地址為中原路67號。該合同的乙方屬於“山寨版自來水公司”。

  開發商自建庭院管網,一次也沒要求驗收

  “開發商自建庭院管網,自來水公司從來沒被邀請去驗收。”王峰説,按照要求,新建小區內的管網屬於全體小區業主所有,管網鋪設可以由開發商鋪設,也可以由開發商委託市自來水總公司鋪設。開發商自己組織鋪設時,從開挖溝槽到通水等一系列施工,都要由自來水公司進行把關,在報裝水錶時進行驗收,而截至目前,市自來水總公司從未接到被驗收的申請。(晚報記者 張華 實習生 邵亞男)

責編:閆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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