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多次強姦自己親生的兩個未成年女兒,被告人邱某某近日被新疆溫宿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年。
邱某某于1998年攜妻女來新疆溫宿縣恰克拉克鄉,以做裁縫和種地為生,2000年邱某某的妻子離家出走,撇下2個幼小的女兒,被告人邱某某獨自撫養。
法院查明,被告人邱某某自妻子出走後,自甘墮落,整日酗酒,弄得家徒四壁。但他的兩個女兒非常乖巧聽話,大女兒邱麗麗(化名)早早輟學,在家幫父親做飯、洗衣、幹農活、照顧父親和妹妹。
2008年4月的一天晚上,被告人邱某某酗酒後,獸性大發,將睡在上鋪的大女兒邱麗麗強行拉到自己睡的下鋪,使用毆打、威脅的手段,強行姦污了剛滿14周歲的大女兒,在隨後的幾個月裏,被告人邱某某多次強姦其大女兒邱麗麗,邱麗麗惶惶不可終日。
2008年12月23日晚,被告人酒後回到租住的房子,想再次強姦大女兒,其大女兒見狀便謊稱自己來月經不便發生性關係,被告人邱某某又盯上了年方13歲的小女兒邱蘋蘋(化名),便使用毆打、威脅的手段將其小女兒強姦。在此過程中,邱蘋蘋因疼痛哭喊,邱某某不顧冬夜酷寒,將小女兒趕出家門,然後再次強姦大女兒。
2008年12月26日晚,被告人邱某某酒後,又欲強姦小女兒邱蘋蘋,大女兒見狀,趕緊讓小女兒借上廁所之機逃離了家門,後被邱某某找回。2008年12月29日晚,被告人邱某某酒後欲強姦兩個女兒,大女兒邱麗麗為了保護自己的妹妹,在禽獸父親的淫威下,迫不得已與其發生了性關係,後邱麗麗藉口上廁所,到當地派出所報警。(曹志恒)
責編:閆彬
留言要注意語言文明,此間評論僅代表個人看法 查看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