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4月13日電 今日發佈的中國首份國家人權行動計劃指出,要保障少數民族依法管理民族自治地方事務和參與管理國家事務的權利。保證55個少數民族都有本民族的全國人大代表,人口特少的民族至少也有一名代表。
經國務院授權,國務院新聞辦公室13日發佈《國家人權行動計劃(2009-2010年)》。這是中國第一次制定的以人權為主題的國家規劃,行動計劃明確了未來兩年中國政府在促進和保護人權方面的工作目標和具體措施。
計劃指出,中國是統一的多民族國家,迄今為止,通過識別並經中央政府確認的民族有56個。除漢族以外的55個少數民族總人口為10643萬,佔全國總人口的8.41%(注6)。各民族一律平等,國家保障各少數民族的合法權益。
━━推進與少數民族相關的立法。推動制定貫徹實施民族區域自治法的配套規定,修訂《城市民族工作條例》和《民族鄉行政工作條例》。
━━保障少數民族依法管理民族自治地方事務和參與管理國家事務的權利。保證55個少數民族都有本民族的全國人大代表,人口特少的民族至少也有一名代表。保證人口超過100萬的少數民族都有本民族的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繼續保證在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常委會中均有實行區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擔任主任或副主任,民族自治地方政府的主席、州長、縣長均由實行區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擔任。繼續保證在中央和地方國家權力機關、行政機關、審判機關和檢察機關都有相當數量的少數民族人員,參加國家和地方事務的管理。
━━促進少數民族教育事業發展。繼續建立和發展各類民族學校,舉辦民族預科班,實行雙語教學,對少數民族考生升學予以照顧,在廣大農牧區推行寄宿制教育,在內地設立西藏中學和新疆高中班等。至2010年,民族自治地方普及九年義務教育人口覆蓋率達到95%以上。
━━加強對少數民族人才的培養,並使各類少數民族人員就業的比重接近少數民族人口在全國總人口中的比重。對地、縣級少數民族幹部進行輪訓,對民族工作系統的幹部進行現代管理知識和綜合能力培訓,選拔縣(市、旗、區)、鄉鎮少數民族中青年幹部接受各種形式的大專以上學歷教育,包括選派優秀的少數民族中青年專業技術人員到國外參加培訓。
━━保障少數民族學習、使用和發展本民族語言文字的權利。培養少數民族語言文字專門人才,保證少數民族語言文字在司法、行政、教育領域中的應用,增加對少數民族語言文字出版物資助,扶持少數民族語言文字圖書報刊的出版,提高少數民族語言廣播電影電視節目的譯製、製作能力,提高邊境地區少數民族語言廣播電視覆蓋率,促進少數民族語言文字的規範化、標準化和信息化。
━━促進少數民族文化發展。推出在國內外具有較大影響的少數民族文學、戲曲、音樂、舞蹈、美術、工藝、建築、風情、服飾、飲食等文化藝術品牌。製作優秀的少數民族題材廣播影視作品,扶持對少數民族文化發展具有重大影響的民族出版項目。向少數民族聚居的縣(市、旗、區)圖書館和中小學校、農牧區村贈送民族語文和漢語文圖書、雜誌。保護、發展和培育少數民族特色表演藝術。
━━促進民族地區經濟發展,提高少數民族的生活水平。加大對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投入的力度。2009─2010年,國家將投入少數民族發展資金20億元以上,促進經濟社會加快發展,其中投入近10億元,用於幫助人口較少民族聚居地區的基礎設施建設、茅草房危舊房改造、群眾生産生活條件改善、産業發展、群眾增收和社會事業發展。繼續支持邊境地區經濟社會發展,重點解決邊境地區群眾民生方面的特殊困難。優先解決少數民族特困村的貧困問題,基本實現具備條件的特困村通路、通電、通電話、通廣播電視,有學校、有衛生室、有安全的人畜飲用水、有安居房、有穩定解決溫飽的基本農田或草場的目標。
責編:汪蛟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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