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4月13日電(記者吳晶晶 郭麗琨)中國將健全法律法規,探索科學有效的形式,加強人民群眾對國家行政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等的監督。
國務院新聞辦公室13日發佈的《國家人權行動計劃(2009-2010年)》指出,中國將加大執法監察、廉政監察和效能監察力度,進一步完善特約監察員制度,加強對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監督;探索、試行特約監督員制度,配合其他監督形式,開展對法院工作及審判人員的審判作風、工作作風、職業道德和廉潔自律等方面的監督;探索、試行特約檢查員制度,改革和完善人民監督員制度,配合其他監督形式,對檢察機關進行監督。
行動計劃説,中國保障公民對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提出批評、建議、申訴、控告、檢舉的權利,發揮人民團體、社會組織和新聞媒體對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監督作用。
同時,中國嚴格落實預防和懲治腐敗的各項法規制度,認真抓好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各項規定的貫徹落實,切實加強對主要領導幹部的監督,確保權力正確行使。充分發揮行政監察職能作用,堅決糾正損害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的不正之風,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
責編:許桂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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