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4月13日電(記者陳菲 白瀛)國務院新聞辦公室13日發佈的《國家人權行動計劃(2009-2010年)》指出,中國強化環境法治,維護公眾環境權益。深入開展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專項行動,嚴厲查處環境違法行為和案件。
行動計劃指出,到2010年,二氧化硫和化學需氧量排放得到控制,重點地區和城市的環境質量有所改善,生態環境惡化趨勢基本遏制,確保核與輻射環境安全。2010年,化學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量比2005年下降10%,地表水國控斷面劣V類水質的比例比2005年下降4.1個百分點,七大水系國控斷面好于III類的比例提高2個百分點,重點城市空氣質量好于II級標準的天數超過292天的比例提高5.6個百分點。
行動計劃説,力爭實現2010年單位國內生産總值能耗比2005年降低20%左右。到2010年使改良草地達到4000萬公頃,治理退化、沙化和鹼化草地達到1.1億公頃,將農業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數提高到0.5。努力使90%左右的典型森林生態系統和國家重點野生動植物得到有效保護,自然保護區面積佔國土總面積的比重達到16%左右,治理荒漠化土地面積2200萬公頃。50%的自然濕地得到有效保護。
行動計劃説,2009─2010年,新增水土流失綜合治理面積10萬平方公里,實施生態修復面積12萬平方公里。黑河、塔裏木河、石羊河等部分生態脆弱河流得到初步治理。
責編:許桂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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