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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青報:福利院裏無福利 誰敢去養老"集中營"

 

CCTV.com  2009年04月09日 11:06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中國青年報  

  一套出租房裏擠了幾十張簡陋的單人床,老人們睡在這裡,吃的是刷鍋水泡的饅頭,時不時地還會被捆綁虐待,這是發生在長春部分福利院裏的事情。記者接到舉報後,對長春的一些社會福利機構進行走訪,發現的問題可謂觸目驚心。(《東亞經貿新聞》4月8日)

  事實上,社會福利機構不善待老人的現象不僅僅發生在長春。湖北鄂州市鄂城區燕磯福利院曾將一位老人送入停屍房,老人被接回家後,家屬發現其腰部至腿部多處潰爛,有的地方深可見骨;在青島一家福利院,九旬老太摔傷後,福利院竟半月之久沒將老人送去醫院。

  對這一起起福利機構不善待老人的事件單純表達憤怒,於事無補。在記者調查的長春幾家福利院裏,為節約成本,兩三個護理員照顧幾十位老人、社區護理院執照都不全的現象比比皆是;在這些護理院裏,老人走丟了,護理院是沒有責任的。在這樣的護理院裏,老人們要是能放心養老,那才是怪事呢。這些福利機構大都是“民辦性質”。

  這是“福利院社會化”的錯麼?我國正逐漸由家庭養老向社會養老過渡,需要興建大量為老年人養老服務的設施和場所,單純依靠政府投資來興辦,政府財力又非常有限,不可能從根本上滿足全社會大範圍的養老需要。於是,國家鼓勵“福利院社會化”,使投資主體多元化,鼓勵集體、社會團體、個人等以多種形式興辦老齡産業。

  這樣的思路沒錯,但國家興辦的養老機構可以保證其福利性質,而那些民營、個體養老機構的福利性質還能保證麼?相當一部分民辦養老機構已變成賺錢項目,當“社會福利”轉變為“企業經營”,這樣的養老院的性質和服務內容及質量恐怕就很難把握了。

  在“社會福利社會化”的呼聲裏,曾有論者提出,民政部門應逐步從具體經辦者的角色中脫離出來,使自己擺脫繁雜的具體事務的糾纏,處於一個超脫利益衝突的地位,這樣才有利於其承擔起服務標準制定、服務質量監督、服務效益評估及服務糾紛仲裁的責任。

  我們也曾寄希望於這樣的角色能使民政部門更好地行使對社會養老服務事業的行政管理職責,但在“福利院社會化”的進程中,我們有沒有制定一套完善的規則和嚴格的監督考評制度,以保障民辦福利院正常運行?民政部門有沒有真正擔當起“裁判者”?一連串福利院老人被虐待的新聞,似乎早已給出答案。

  不用諱言,一些施政者把養老視為包袱。是包袱的,能市場化就儘量市場化,畢竟“市場化了”能減少政府的成本投入;那些能帶來豐厚利潤回報的産業,能牢牢抓緊的一定要死不松手。這就是常見的思維慣性。可每個人都會走過花樣的青春年華和火樣的中年歲月,繼而步入冰樣的老年時光。而這個時候,政府將養老問題越來越多地甩給了社會和市場,而相應監管又遠沒跟上,我們還敢去住養老院嗎?(陳方)

責編:劉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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