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 政府為開發商賣房
3月30日,山東省濰坊市寒亭區人大辦公室副主任孫志博聽説區政府緊急叫停幹部賣房,長長松了一口氣。
今年1月14日,寒亭區政府下發《關於促進房地産業加快發展的意見》(寒政發【2009】3號),要求全區副科級及以上現職幹部,每人至少銷售一套住房,完不成的,按比例從所在單位已認定的全年招商引資額中扣減。
隨後,寒亭區房産局制定《關於機關幹部購買(引薦)商品住房的考核認定辦法》,規定2009年1月14日至6月30日,幹部購買或引薦購買75平方米/套(含)以上商品住房的,認定為一套,不足75平方米/套的,按0.5套認定。考核結果每月通報一次。
文件下發時,孫志博已有一套90平方米的房子,親戚朋友近期也沒有買房打算。“雖然如此,我還是積極宣傳買房優惠政策,比如買144平方米及以下新建商品房或二手房,給予實繳契稅額50%補貼。”
與孫志博不同,寒亭區政府研究室主任劉英斌賣房進展順利。“過年見到我的朋友,知道他在持幣觀望。區政府文件出臺後,我馬上告訴他區裏的優惠政策,他很快買下一套88平方米新房。”
據了解,寒亭區副科級以上幹部共800多名,截至文件有關條款停止執行,機關幹部購房或引薦購房300余套。“這個數字單看不小,但全區房地産項目有26個,總建築面積80多萬平方米,如果僅憑幹部拉動房地産市場,似乎有點勉強。”寒亭區一名房地産項目施工方負責人説。
調查 初衷是“提振信心”
在寒亭區委書記陳平看來,出臺紅頭文件的初衷是提振開發商信心,促進經濟發展、社會和諧。“寒亭的財政收入主要靠工業經濟,但房地産涉及很多行業,關乎農民工就業和城中村居民安置,不容忽視。前幾年行業形勢看好,寒亭區開工建設了一批房地産項目。如今,受經濟環境影響,不少在建住房停工,回遷戶非常著急。”
陳平説著,拿出一份國務院辦公廳2008年131號文件《關於促進房地産市場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文件規定:各地區在執行中央統一政策的前提下,可以結合當地實際,進一步採取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設力度、鼓勵住房合理消費、促進房地産市場健康發展的政策措施。寒亭區根據這一文件精神,出臺一系列促進房地産發展的政策措施。如:凡在2009年3月31日前新開工並達到正負零建設進度的樓盤,多層在12個月內,高層在18個月內主體完工的,城市建設配套費免40%、繳納30%、緩繳30%,緩繳部分在竣工驗收時繳納。凡用於拆遷安置的現房,全額免繳城市建設配套費。
“這些政策畢竟是靜態的,要真正促進工作,還要依靠機關幹部努力。他們接觸開發商多,了解樓盤進展和優惠政策,可以在開發商和購房者之間搭建一個橋梁。”陳平説,賣房給幹部造成一定壓力,但完不成任務只有一個“軟性”措施,即按比例從所在單位已認定的全年招商引資額中扣減,而不是與工資挂鉤。
對於出臺這項政策是否合規合法,寒亭區領導認為,政府直接參與經濟行為,確有不妥之處,但紅頭文件政策針對所有開發商,不存在照顧哪一個的問題,也不像網上説的,是官商勾結、媚商。
評點 病急也不能亂開方
山東濰坊市寒亭區政府為了促進房地産業的快速發展,可謂殫精竭慮。作為以工業經濟為主的地區,沒錢的日子實在難過。但是,再難,政府行事,也要三思而後行。區政府出臺文件,要求本區幹部為開發商賣房的做法,至少存在以下三方面的問題:
第一,超出政府權限範圍,對於此舉涉嫌直接插手市場經濟行為,當地政府心知肚明。既然明知道政府的行為不妥,為什麼還要堅持去做,恐怕只能解釋為有病亂投醫了;或者是個別官員對政府這只看得見的手一定可以戰勝市場那只看不見的手有絕對信心?官員應當注意,政府不應包打天下,有限政府才更能成為好政府。
第二,侵犯公務人員的權利。按照《公務員法》的規定,其權利和義務非常清楚。政府無端為公務員增加其職責外的負擔,甚至將其作為考核標準之一,有違《公務員法》的精神。
第三,埋下糾紛隱患,政府官員幫助開發商賣房,又有政府文件撐腰,如果將來開發商和購房人之間發生糾紛,牽線搭橋的幹部難脫干系。搞不好,老百姓還要找政府的麻煩,很容易引發官民矛盾,不利於當地的和諧和穩定。
我們提倡政府管理創新,但是無論如何創新,政府依法行政的底線不能突破。否則,可能因違法行政而損害政府威信和形象。(中國政法大學法治政府研究院教授 王敬波)
責編:劉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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