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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作協面向社會公開選拔魯迅文學院副院長

 

CCTV.com  2009年04月02日 14:20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中國新聞網   

  中新網4月2日電 中國作家協會4月1日發佈公告,面向全國公開選拔魯迅文學院分管文學教育研究的副院長。

  公告中稱,魯迅文學院是一所招收中青年作家、文學理論評論家、文學編輯家和文學翻譯家等進行研究性學習的專業培訓機構,是中國作家協會直屬的局級事業單位。現面向全國公開選拔分管文學教育研究副院長,其主要職責為:根據魯院的定位制定教學計劃,並組織實施;組織作品及學術研討活動;組織學員開展社會實踐活動;完成承擔的和自選的科研課題等。

  公告中還寫明了報名條件,其中提到報名者需具有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和正高級專業技術職稱,年齡一般在45周歲以下(1964年3月以後出生),特別優秀者,年齡可適當放寬;任正處級領導職務(或相當職務層次)3年以上(2006年3月以前任職),特別優秀者,可適當放寬對職務層次和任職年限的要求,但需在正處級職位任滿一年(2008年3月以前任職),或在副處級職位任滿四年(2005年3月以前任職)。

  公告中還説,全國宣傳文化系統“四個一批”人才、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人員、“新世紀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長江學者,可破格。

  報名時間為2009年4月2日至4月16日。

  以下為公告全文。

  中國作家協會公開選拔魯迅文學院副院長公告

  為進一步優化魯迅文學院的領導班子結構,拓寬人才選拔視野,中國作家協會參照《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公開選拔黨政領導幹部工作暫行規定》等有關規定,公開選拔魯迅文學院分管文學教育研究的副院長。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職位説明

  魯迅文學院是一所招收中青年作家、文學理論評論家、文學編輯家和文學翻譯家等進行研究性學習的專業培訓機構,是中國作家協會直屬的局級事業單位。

  魯迅文學院前身為成立於1950年的中央文學研究所(丁玲同志曾任所長,張天翼同志曾任副所長)。1954年,中央文學研究所改名為中國作家協會文學講習所,歸屬中國作家協會。1984年,經中宣部批准,中國作家協會文學講習所更名為魯迅文學院。

  魯迅文學院自2002年至今已舉辦了11屆全國中青年作家、評論家、編輯家等的高級研討班,在全國文學界廣受好評。參加高級研討班的學員經全國各省(市、自治區)作協、行業作協、解放軍總政治部推薦,由中國作協批准來院學習,學習費用全部由國家承擔。

  魯迅文學院分管文學教育研究副院長的主要職責:根據魯院的定位制定教學計劃,並組織實施;組織作品及學術研討活動;組織學員開展社會實踐活動;完成承擔的和自選的科研課題等。

  二、選拔範圍

  面向全國公開選拔。

  三、報名條件和資格

  參照《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規定的基本條件,並符合以下相應條件和資格的高校、社科研究機構、專業性人民團體、文化事業等單位中的文學教學、研究管理人員:

  一具有履行崗位職責所需要的政治素質、政策水平和組織領導、協調能力。

  二熱愛文學事業,具有強烈的事業心和高度的責任感。

  三熟悉我國文學創作、研究發展的水平和趨勢,具有先進的教育研究理念,對於如何培養高級文學人才有較深入的研究,能夠對學院的教學研究進行科學管理。

  四在文學領域有較高的學術水平,較豐碩的研究成果和較大的社會影響力。

  伍具有敬業奉獻精神,能全職投入學院的教育研究管理工作。

  六具有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和正高級專業技術職稱,年齡一般在45周歲以下(1964年3月以後出生),特別優秀者,年齡可適當放寬。

  七身體健康。

  八任正處級領導職務(或相當職務層次)3年以上(2006年3月以前任職),特別優秀者,可適當放寬對職務層次和任職年限的要求,但需在正處級職位任滿一年(2008年3月以前任職),或在副處級職位任滿四年(2005年3月以前任職)。

  九全國宣傳文化系統“四個一批”人才、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人員、“新世紀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長江學者,可破格。

  四、選拔程序和遴選方式

  (一)公開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名人員可通過組織推薦或者個人自薦等方式報名,並填寫報名登記表。報名登記表一般應由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審核。報名時需提供經所在單位審核的《魯迅文學院副院長公開選拔報名錶》。

  中國作協人事部按照公佈的報名條件和資格進行資格審查,審查合格者准予參加筆試。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報名:

  一正在接受司法機關立案偵察或紀檢監察機關立案審查的;

  二正在黨紀、政紀處分所規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內的;

  三受過司法機關刑事處罰的;

  四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稱職、不稱職情況的,以及其他在規定期限內不能提任的。

  資格審查貫穿公開選拔工作全過程。對提供虛假材料的,對偽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以及筆試、面試和體檢中作弊的,考察中進行非組織活動的,取消競爭資格。

  (二)考試與考察

  應試者的總成績中考試綜合成績和考察綜合情況各佔50%權重。考試分為筆試、面試,考察綜合情況分為基本條件、群眾評價、考察評價三項。

  一筆試

  筆試主要測試應試者勝任選拔職位工作所必備的基本素質,特別是運用理論、知識和方法分析解決領導工作中實際問題的能力。

  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入圍人員。

  二面試

  面試主要測試應試者在領導能力素質、個性特徵等方面對選拔職位的適應程度。

  面試由面試小組負責考試和評分。面試小組由有關領導、專家、組織人事幹部等人員組成。

  三體檢

  組織面試人員到指定醫院體檢。體檢不合格者自然淘汰。

  四確定考察對象

  根據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至低分確定考察對象。

  伍組織考察

  考察時提供所在單位同意調動的證明

  實行考察預告制。將考察對象的簡要情況、考察時間、考察聯絡方式等,向考察對象所在工作單位進行預告。在現單位工作不滿兩年的,需到其原所在單位進行延伸考察。

  中國作協人事部依據幹部選拔任用條件和選拔職位的職責要求,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原則,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進行全面考察,在考察中注重考察工作實績和群眾公認程度。

  經考察發現有影響任用問題的,按考試綜合成績在體檢合格者的人選中依次遞補考察。

  考察綜合情況由基本條件、群眾評價、考察評價三部分構成。基本條件考察包括文學教育研究領導崗位工作經歷和業績、文學創作和研究成果、近三年年度考核和獎懲情況。群眾評價包括徵求意見和民意調查等。考察評價包括集體評分和考察組評價評分。

  (三)討論決定任用

  中國作協人事部根據考試綜合成績和考察綜合情況,研究提出任用建議,報中國作協黨組集體討論作出任用決定。如認為無合適人選,該職位選拔可以空缺。

  (四)辦理任職手續

  對決定任用的幹部進行公示。公示後,未發現影響任用問題的,辦理任職手續,並向社會公佈選拔結果。

  對公開選拔任用的幹部實行一年試用期。試用期滿後,經考核勝任的,正式任職;不勝任的,免去試任職務,一般按試任前職務層次安排工作。

  五、報名時間及方式

  報名時間:2009年4月2日至4月16日。

  實行網上報名。報名者從中國作家網下載《中國作家協會公開選拔魯迅文學院副院長報名登記表》(www.chinawriter.com.cn/resource/luyuan.doc),填好後與簡歷一起通過E-mail發到中國作家協會人事部郵箱,同時將身份證、工作證、學歷(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職務證書及能夠説明工作業績、文學創作研究成果等相關材料複印件特快郵寄至中國作家協會(筆試報到時請將加蓋了所在單位公章的《中國作家協會公開選拔魯迅文學院副院長報名登記表》和相關證書原件帶到現場復核,並帶3張2寸近期免冠彩色正面照片)。

  報考者食宿、交通費自理。

  人事部郵箱:zuoxierenshibu@gmail.com

  聯絡電話、傳真:010-64489860

  地址:北京朝陽區東土城路25號,郵編:100013

  中國作家協會人事部

  2009年4月1日

責編:閆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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