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溫薷)昨天,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佈通知,今年各項社保繳費基數將隨職工年平均工資調整,由去年的3322元調整為3726元,上調了404元。同時,北京市和外埠農民工養老保險、失業保險繳費基數按上年度本市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確定,2009年度為每月800元。此外,個人委託存檔的靈活就業人員社保繳費金額也依此確定。
各檔繳費基數
以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作為社保繳費基數的單位
繳費工資基數也相應上漲為3726元
以超過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300%作為繳費基數的單位
繳費工資基數應調整為11178元
以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70%作為繳費基數的單位
繳費工資基數應調整為2608元
以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作為繳費基數的單位
繳費工資基數應調整為2236元
以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作為繳費基數的單位
繳費工資基數應調整為1490元
個人委託存檔靈活就業人員繳費
以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為繳費基數
月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745.2元、失業保險費44.71元
以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作為繳費基數的
月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447.2元、失業保險費26.83元
以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作為繳費基數的
月繳納基本養老保險298元、失業保險費17.88元
非享受醫療保險補貼的人員個人月繳費標準調整為182.56元;
享受醫療保險補貼人員個人月繳費為26.0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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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二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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