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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城管派駐民警難治標不治本

 

CCTV.com  2009年03月31日 14:24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羊城晚報  

  向城管派駐民警,儘管可以加大對於小攤小販的威懾,但是由於其謀生無著現狀未能得到根本改變,所以依然難以從根本上防範暴力抗法行為的發生,甚至會進一步激化矛盾。從這個意義上説,向城管部門派駐民警,不但不治本,而且難治標,並非能夠有效維護城管執法領域和諧與穩定的長效機制。

  日前,武漢市公安局治安處首次向市城管部門派駐治安民警。武漢市公安局長胡緒鹍要求派駐治安民警更好地快捷維護城管人員執法秩序,對城管人員在正常執法過程中遇到的各種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進行依法查處,實現武漢城市管理水平再上新臺階。(3月29日《武漢晚報》)

  事實上,當兩年前武漢市甫一提出向城管部門派駐治安民警設想時,就遭到媒體和公眾的強烈反對,但是,如今這項規定在反對聲中還是落了地。向城管部門派駐民警,真的有利於維護城管執法秩序、減少暴力抗法等現象的發生?筆者以為未必,城管與公安聯合執法機制,非但不能治本,恐怕治標也難。

  權力保持中立才能維護執法公正,公安機關向城管派駐民警,不利於保障城管執法領域治安案件處理的公正性。城管與公安聯合執法,公安人員要“更好地快捷維護城管人員執法秩序”,那麼,執法對象的權益如何得到平等保障?況且,面對城管和小商販們的強弱懸殊,真的需要警察來保護城管嗎?警察的加入會不會反而增加暴力執法的概率?更重要的是,在城管執法缺少根本法律依據的現實下,警察是否會把更多城管的不規範執法行為掩蓋于“合法”的面紗之下?當前所以會時常出現部分城管人員野蠻執法現象,除了與部分城管人員素質不高有關之外,很大程度上也是緣于城管人員權力與行為難以受到有效的制約。如果公安機關不能保持中立,就不但會不利於城管人員野蠻執法現象的減少出現,而且可能會對少數城管人員的暴力執法行為起到助長作用。

  需要看到的是,暴力抗法現象出現,除了一定程度上與部分執法對象法制意識淡薄有關之外,部分小攤小販的生計無著是重要原因。向城管派駐民警,儘管可以加大對於小攤小販的威懾,但是由於其謀生無著現狀未能得到根本改變,所以依然難以從根本上防範暴力抗法行為的發生,甚至會進一步激化矛盾。從這個意義上説,向城管部門派駐民警,不但不治本,而且難治標,並非能夠有效維護城管執法領域和諧與穩定的長效機制。

  正因為小攤小販大多是經濟困難人群,謀生困難是其不配合城管執法的主要原因,所以整治小攤小販違法經營乃至暴力抗法現象,不能簡單奉行高壓政策,而應秉承進行綜合治理的思路。即一方面應當強化依法打擊暴力抗法行為的力度,另一方面應當提高城管執法人員的素質,提升其執法文明度,並強化對於城管執法人員的權力制約;而更重要的是應當通過政府給予補貼減免收費、降低鋪面租賃費用等方式,引導小攤小販進場經營,或劃出專門地段允許定時合法經營等方式。

  與其派駐民警,不如換位思維,換位思考,換位管理,或許多年的難題就在這一“換”之中迎刃而解。疏通小攤小販的謀生通道,減少其與城管的對抗,才能從根本上減少不配合城管執法乃至暴力抗法現象的出現,促進城市管理執法領域與社會的和諧與穩定。(魏文彪)

責編:張仁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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