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華清在法庭上受審
周華清曾獲得銀獎的蘭花“下山新梅”
周華清受賄的部分蘭花
裝有兩台空調的蘭花房
3月17日,被稱為“蘭花局長”的浙江省臨海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原局長周華清,因犯貪污罪、受賄罪被臨海市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
引人注目的是,法院認定周華清受賄財物共計35萬餘元,其中收受的蘭花就價值20萬元。這個自稱“不差錢”的“蘭迷”,曾堅持權力需要陽光照耀,而蘭花喜好陰濕環境,莫非是蘭花的習性改變了他的為官之道?正所謂成也蘭花,敗也蘭花。記者對此案進行了深入調查,力圖揭開這位“不差錢”的“蘭花局長”的蘭心“賄”質。
1、愛蘭,始於偶然
出生於浙江臨海一個普通家庭的周華清,曾形容自己的從政之路像山野裏的蘭花一樣逐漸被人發現、賞識。
1981年9月,經人推薦,兩次高考都名落孫山的周華清到鄰近的黃岩彭嶼中學當了一名代課老師。1985年1月,周華清被招到臨海市尤溪鎮當了一名鄉鎮幹部,此後他又在香年鄉等地工作。1989年,閒來無事的周華清偶然上山採來了一盆野蘭,放在自己的單身宿舍裏,感覺蘭花甚是高潔,而且越養越香。至此,周華清踏上了自己的“愛蘭之旅”。閒暇之餘,他常常上山尋找蘭花,一旦找到自己喜歡的蘭花品種便移植回家種養,每有收穫都喜不自勝。當時,在他眼中,蘭花和一般的花花草草並沒有什麼不同,養蘭純粹是一種愛好。
也許是因為工作勤奮,也許是因為為人低調,周華清漸被組織看好,由此走出了一波仕途中的“慢牛”行情:當了近10年的鄉鎮一般幹部後,1995年1月至1998年4月,他開始頻繁地變動工作崗位,先後在臨海的白水、涌泉、上盤、小芝鎮擔任鎮長助理、副鎮長、黨委副書記、書記兼鎮長。而周華清真正被“價值發現”,是在他任小芝鎮黨委書記兼鎮長期間。在任4年間,他主張把幹部的權力置於陽光之下,強力推出聞名全國的“便民窗”,得到上級領導的重視和讚賞。尤其經《人民日報》、《光明日報》等主流媒體宣傳後,周華清更是成了名人。此後,他先後任臨海市委組織部副部長、大田街道黨工委書記兼市委組織部副部長、臨海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局長。
隨著角色的轉變,周華清的養蘭觀念也在悄然改變,由愛好到嗜好到癡迷,甚至幾近瘋狂。
從2002年開始,為了獲得一些珍稀的蘭花品種,周華清開始花錢購買蘭花,種養蘭花的規模也逐步擴大,並有了專門的花房用於種養蘭花。周華清在圈內的名氣也越來越大,2003年在浙江省第二屆蕙蘭展中,他養的“下山新梅”還獲得過銀獎。不久,他被臨海市蘭花協會聘為顧問。
蘭花作為一種名貴花種,越稀有越名貴,有些蘭花一苗就價值幾萬元甚至幾十萬元,養蘭就意味著經濟上的投入。光靠自身的經濟實力,周華清根本無法滿足自己不斷瘋長的嗜好。而此時,一些想要找周華清幫忙的人開始投其所好,以蘭花為手段和他拉近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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