儘管住宅用地70年使用期滿後如何續期的問題尚未有定論,還是讓大眾擔心住宅用地到期後,還得繳納費用才能繼續居住。
據悉,我國住宅設計使用壽命一般為50年,但是未達到設計使用年限即被拆除,早已是司空見慣的現象。有關機構曾統計過,我國住宅壽命平均只有30年左右,不少20多年的住宅就因為質量或者規劃調整等問題而被拆遷。以此來看,現在絕大多數住宅都達不到70年的壽命,超不過土地的使用期,如何續期的問題也就不存在了。住宅50年設計壽命和70年土地使用期不對接的問題曾在制定相關法規時引起過爭議,後因設計壽命若提高至70年,設計標準、建築成本都要提高而不了了之。
住宅壽命問題後,還有人的壽命問題。“現在討論這個真的沒意義”,廣州知名房産研究專家韓世同認為,“最早的商品房到現在還不到30年的時間,涉及到期後怎麼續期以及收費的問題,基本上都是下代人的事情了。”據了解,現在買樓的中堅力量是30~40歲的中青年人,70年後基本上都已過了期頤之年。“到時人還在不在,即便人在,但還在不在這個房子住,都是沒影兒的事情,何苦操心”,市民艾女士表示。 據廣州日報
責編:張仁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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