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油稅徵收3個多月後,山西省承諾的今年要撤銷的104個收費站依然故我,被撤者鳳毛麟角——據3月23日《中國青年報道》報道,記者于3月15日、16日沿208國道、長晉二級路、陵修商品路、汾屯公路一路採訪,發現不但原有二級公路收費站照常收費,2008年已收費期滿的收費站也在無許可證的情況下繼續收費。
收費公路最常見的收費理由是收費還貸,不過從現實看,公路收費常常是還不清貸款。不少政府還貸性收費站在延期收費。原因何在?關鍵是收費公路已經成為某些利益集團取之不盡的“小金庫”。
記者在查閱山西10個普通公路收費站的批准收費文件時發現,這些公路的資金來源有一共性:都有部分財政投資,都有一筆銀行貸款或者其它渠道的借款。據知情者透露,只要有可能做成收費路,就一定要搞成收費路,因為,這對銀行、收費站和公路主管部門都有利。
可見,收費公路的“收費還貸”理由不過是個幌子,相關利益方並不急於還清貸款。2006年國家審計署對18個省市收費公路建設運營管理情況進行了審計調查,發現有16個省市在100條公路上違規設置收費站158個,違規收費149億元。與此同時,有些地方還説收費不足以還貸。比如,2007年,廣東的政府還貸公路收費站債務為696億元,而當年通行費中可用於還貸的僅有33億元,連還利息都有困難。
燃油稅徵收後,國家決定逐步取消二級以下公路收費站,但現在的問題是,一些地方的二級以下公路收費站或拖而不撤,或某些利益集團在這一過渡階段貸款修建二級以上公路的衝動進一步增強,並以另一種形式繼續保持獲取收費公路的利益。更何況,公路“升級”有時還是一種“政績”,有關部門哪管收費對過往車輛利益的損害。
防範收費公路淪為利益集團的“小金庫”,必須讓公路利益相關方都參與收費利益的監督和管理。也就是説,對收費公路的監督需要有公路消費者利益的代表,保證公路消費者利益的代表有能力對公路收費的批准機構、收費公路的管理等進行監督,特別是對修路資金的來源、公路收費的使用等情況進行監督,比如對收費公路情況進行定期公開,相關部門接受公眾的質詢。(吳蘭友)
責編:汪蛟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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