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10日下午3時,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在人民大會堂舉行第三次全體會議,聽取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王勝俊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聽取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作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
[王勝俊]高度重視運用調解手段化解矛盾糾紛。著眼于促進社會和諧,轉變審判觀念,堅持“調解優先、調判結合”原則,把調解貫穿于立案、審判、執行的全過程。全面推進民商事案件調解工作,探索建立輕微刑事案件調解制度,加大刑事附帶民事案件調解力度,充分發揮行政案件協調機制的作用。
創新調解方式,加強審判工作與人民調解、行政調解、仲裁等方式的銜接,合力化解矛盾糾紛。發揮行業協會、專業部門、社團組織等社會力量化解矛盾糾紛的作用,完善多元糾紛解決機制。加強對人民調解組織的工作指導,依法確認人民調解協議的效力。各級法院經調解結案的民事案件3167107件,佔全部民事案件的58.86%。
責編:張仁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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