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消息:十一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4日上午11時在人民大會堂舉行新聞發佈會,由大會發言人李肇星就會議議程和人大工作的相關問題回答中外記者提問。
李肇星表示,勞動合同法根據現階段我國勞動關係的實際情況,針對勞動合同簽訂率低、勞動合同短期化、勞動用工不規範等問題,對勞動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爭執等問題作了規定,為完善勞動合同制度,明確用人單位和職工雙方的權利義務,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構建併發展和諧穩定的勞動關係提供了法律保障。
勞動合同法將勞動報酬、社會保險等事項規定為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並規定合同雙方的義務,這是規範勞動關係的應有之義。勞動合同法規定了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並不是所謂的“鐵飯碗”,也不是所謂的“終身制”。勞動合同法實施一年多來,應該説總體情況是好的,需要認真實施,宣傳這部法律。
法律是人民意志的體現。在制定勞動合同法的過程當中,全國人大常委會堅持科學立法、民主立法,廣泛徵求社會各方面的意見,經過反復研究、修改、權衡兼顧各方利益,經過四次審議,高票通過了勞動合同法。
李肇星説,當前企業面臨的經營困難是多種因素造成的,主要是美國的金融經營管理機制出了問題,導致國際金融危機的發生,造成了全球性的經濟衰退。這次國際金融危機對我國的經濟造成嚴重衝擊,也給企業帶來很大壓力,實施勞動合同法,促進勞動關係和諧穩定,是應對國際金融危機的長遠之計。當前形勢下更要加強勞動關係協調,引導企業與職工和舟共濟,克服困難,實現企業與勞動者的共贏。
責編:汪蛟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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