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3月4日電 十一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今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舉行新聞發佈會,大會發言人李肇星在會上對“地方人大及其常委會對人大代表提供補貼”的問題進行了回應。
有記者提問,廣東省人大給人大代表每年每人一千塊錢的補貼,理由是為了提高代表提案的質量,您認為這種行為是不是合法?因為有外界輿論説,他們是人大代表,這是他應盡的責任,為什麼還要倒給補貼?如果您認為是合法,會不會在全國推行?
李肇星回答説,關於地方人大及其常委會對為了方便代表工作提供補貼問題,以及提供補貼的方式由各地人大及其常委會依法自行決定。(據中國政府網文字直播)
責編:孫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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