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北京三月二日電 中國國務院新聞辦二日發表的《西藏民主改革五十年》白皮書,用史實揭露了舊西藏政教合一的封建農奴制度的殘忍和血腥。
白皮書説,當時的西藏地方法典規定:農奴如果“觸犯”了三大領主的利益,“按其情節不同挖其眼睛,削其腿肉,割舌,截手,推墜懸崖,拋入水中,或殺戮之”。農奴“向王宮喊冤,不合體統,應逮捕械擊之;不受主人約束者逮捕之;偵探主人要事者拘捕之;百姓碰撞官長者拘捕之”。
不同等級的人觸犯同一刑律,其量刑標準和處置方法也大不相同。當時西藏的法典規定:凡僕人反抗主人,而主人受傷較重的,要砍掉僕人的手和腳;如果主人打傷僕人,醫療即可;如打傷活佛,則犯了重罪,要挖眼、剁腳、斷手或處以各種各樣的極刑。
英國人大衛?麥唐納在《西藏之寫真》中寫道,“西藏最嚴重的刑罰為死刑,而喇嘛復造靈魂不能轉生之臆説,於是最重之死刑外,又加之以解體幹顱之慘狀。其最普通的刑法,凡遇死罪,將犯人縫于皮袋之內,而擲于河中,以俟其死而下沉,皮袋在河面之上,約五分鐘開始下降,後視其猶有生息,則再擲沉之,迨其已死,於是將其屍體由皮袋取出而支解之,以四肢和軀體投之河中,隨流而去……斷肢之外,又有一種剜眼之兇刑,或用凹形之煨鐵,置於眼內,或用滾油,或開水,倒于眼內,均足使其眼球失去視力,然後將其眼球用鐵鉤攫出”。
白皮書續稱,寺廟和貴族都有監獄或私牢,可以自備刑具,私設公堂,懲罰農奴和奴隸,甘丹寺就有許多手銬、腳鐐、棍棒和用來剜目、抽筋等殘酷的刑具。十四世達賴喇嘛的副經師赤江在德慶宗設立的私人寺廟管理機構赤江拉讓就曾經打死打傷農奴和貧苦僧人五百多人,有一百二十一人被關進監獄,八十九人被流放,五百三十八人被逼迫當奴隸,一千零二十五人被逼迫逃亡,有七十二人被拆散婚姻,四百八十四名婦女被強姦。
現存的二十世紀五十年代初西藏地方政府有關部門致熱布典頭目的一封信件內稱:“為達賴喇嘛唸經祝壽,下密院全體人員需要念忿怒十五施食回遮法。為切實完成此次佛事,需于當日拋食,急需濕腸一副、頭顱兩個、多種血、人皮一整張,望立即送來。”為達賴唸經做法事要用人血、人頭骨和人皮,舊西藏政教合一封建農奴制度的殘忍和血腥由此可見一斑。(完)
責編:閆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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