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後,市民租房提取公積金的額度限制將放寬。由只可提取超出工資收入5%的部分,改為提取總額不超過實際發生房租。這意味著,只要賬戶餘額充足,市民可以用公積金來支付全部房租。
北京公積金管理中心昨天(2月27日)發佈,調整提取公積金支付房租的政策,支持市民的租房消費。按照新規定,支付房租的職工及配偶可以提取本人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提取總額不得超過實際發生的房租支出。
而以往,提取公積金支付房租的額度,限制為超出家庭工資收入5%的部分。比如一個人的年工資收入是5萬元,5%的比例就是2500元。如果一年需要付的房租在2500元以下,是不能支取公積金的,如果是2500元以上,超出的部分則可以支取公積金。
“出臺新政策,是為了加強對市民租房消費的支持。”北京公積金管理中心新聞發言人李持櫻昨天説,新規定執行後,市民辦理租房提取公積金的手續也簡便了。以往提取限額,需要提取人提交收入證明,今後就不需要了。
李持櫻介紹,此前,北京租房提取公積金的市民比較少,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私租現象比較多,這種直接付錢租住,沒有正規合同、發票的租房是無法提取公積金的。按照昨天發佈的規定,今後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需要提供房屋租賃合同、房租發票或房租完稅憑證。不合法的私租仍然不能享受到提取公積金的政策。
■ 算賬
年收入7萬2 公積金付清房租
例如一職工的月工資為3000元,按照現行12%的公積金繳存比例,個人和單位每月各繳存360元,共720元。其配偶收入與之相同,月繳存公積金也為720元。同時,該家庭每月租房的租金為1000元,每年1.2萬元。
舊規定:年提取8400元
按照以往的規定,該家庭年收入為7.2萬元,5%的比例即為3600元,那麼他們每年可提取的公積金數額為房租1.2萬超出3600元的部分,即8400元。
新規定:1.2萬租金付清
而按照新規定,該家庭每年可以提取公積金1.2萬元,全部房租都可由提取的公積金支付。提取時將房屋租賃合同、房租發票或房租完稅憑證等材料,交給單位的公積金經辦人,由單位經辦人到開戶管理部辦理提取。
(記者 馬力)
責編:高松
留言要注意語言文明,此間評論僅代表個人看法 查看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