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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甕安縣7人因非法獲取國家機密被判刑

 

CCTV.com  2009年02月25日 11:40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中新網  

  日前,(貴州)甕安縣人民法院審理謝某、劉某、徐某等7人非法獲取國家秘密案,並依法作出一審判決。

  法院審理查明,去年5月,甕安二中高三學生龐某與武漢華中農業大學學生劉某聯絡,要其幫忙購買無線對講設備用於高考作弊。劉某與武漢一家公司取得聯絡,以低價進、高價賣的方式賣給了龐某4套無線設備。

  與此同時,在黔東南民族職業學院讀書的徐某也想通過劉某購買無線設備給其參加高考的妹妹作弊。經徐某介紹,貴州財經學院學生謝某和甕安二中高三學生陳某等向劉某購買了20多套無線對講設備。在聯絡購買設備的同時,徐某與謝某談到高考作弊買答案的問題,謝某從其堂弟處了解到有一姓楊的在賣高考試題答案,便與其聯絡並協商好購買答案和如何接收答案事宜。

  高考前夕,謝某在甕安縣城某賓館一間有電腦的房間住下,6月7日上午高考開考,謝某通過電腦接收到楊某某傳遞過來的高考試題答案後,分別向甕安一中、二中、三中和福泉的考點傳送。徐某在收到謝某傳遞的答案後,一邊用對講機把答案告訴給正在高考的妹妹,一邊又通過電腦把答案轉發給劉某,劉某又將答案通過電腦轉發給蔡某、李某等人,收到答案後,蔡某用對講機把答案告訴正在高考的龐某兄妹。6月8日16時許,正在接收英語答案時,蔡某等人被民警查獲。經查,謝某提供高考試題答案時收取了相關報酬。

  法院認為,謝某、劉某、徐某等7名被告的行為,嚴重影響了高考的正常秩序,觸犯了國家法律,便以犯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罪判處7名被告管制、有期徒刑等刑罰。(金黔在線-貴州商報 作者: 羅松 記者 高榮華)

責編:劉忠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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