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審計署審計長劉家義在國新辦新聞發佈會上表示,2009年,審計工作將以推進法治、維護民生、推動改革、促進發展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嚴肅查處重大違法違規問題和經濟犯罪案件,全力推進績效審計,更加注重從體制、機制、制度層面揭示、分析和反映問題,提出改進和完善的建議,促進中央各項政策措施的貫徹落實,推動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維護國家經濟安全,積極推進體制制度創新和民主法治建設、反腐倡廉建設,充分發揮審計保障國家經濟社會健康運行的“免疫系統”功能。
(一)貫穿“一條主線”。
審計工作必須始終貫穿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這條主線,推動調結構、擴內需、保增長、促發展。要抓住關鍵和重點,加大審計力度,把是否有利於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作為揭示問題、分析原因和作出處理的重要標準,有效發揮保障和促進作用。
(二)抓住“三個重點”。
一是促進宏觀調控政策措施落實。監督檢查宏觀調控政策措施的執行情況,揭示和反映執行中出現的普遍性、傾向性問題和新情況、新問題,從體制、制度層面提出建議,推動深化改革,完善宏觀調控;嚴肅揭露和查處違背國家宏觀調控政策的問題,制止和糾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為,促進政令暢通,防止造成重大損失浪費,保障政策措施落實的及時性和有效性。
二是維護國家經濟安全。密切關注財政、金融、民生、國有資産、能源和資源環境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環節和潛在風險,及時提出對策性建議,防範苗頭性問題演變成趨勢性問題、局部性問題演變為全局性問題,切實維護國家經濟安全。
三是積極推進體制制度創新和反腐倡廉建設。一方面,堅持嚴肅查處重大違法違規問題和經濟犯罪案件,更好地發揮審計在懲治腐敗、加強廉政建設方面的作用;另一方面,堅持發揮審計的建設性作用,關注重大的體制性障礙、制度性缺陷和管理漏洞,促進建立有利於科學發展的體制機制。
(三)努力完成好“六項任務”。
一是深化財政審計,保障積極財政政策貫徹實施,促進規範預算管理,提高財政績效水平。把財政、行政事業、社會保障、投資、農業等專業審計有機結合起來,逐步建立目標統一、內容銜接、層次清晰的財政審計一體化工作體系。
二是強化金融審計。重點檢查金融機構執行中央促進經濟發展政策措施的情況,關注金融機構資産質量、經營績效和監管狀況,推動金融機構深化改革,加強管理和風險防範;嚴肅揭露和查處金融領域重大違法違規問題,促進適度寬鬆貨幣政策的貫徹實施,維護金融安全,服務金融改革。
三是加強企業審計。把財務收支審計與經濟責任審計相結合,把檢查節能降耗指標完成情況與促進企業增強自主創新能力、轉變發展方式相結合,全面客觀地評價企業資産質量和績效狀況,關注金融危機對國有企業、對中小企業的影響,促進提高企業的競爭力和抗風險能力。揭露決策失誤、管理不善導致國有資産流失問題,嚴肅查處侵佔國有資産行為,維護國有資産安全,促進企業深化改革和轉變發展方式。
四是穩步推進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審計署將在繼續加強省部長、中央國有大中型企業領導人員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的同時,做好省級審計機關和審計署事業單位、派出機構主要負責人的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各地將繼續完善鄉鎮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制度,不斷深化縣以下黨政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全面推進地廳級黨政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
五是積極開展資源環境審計。重點檢查能源資源和環境保護資金管理使用、相關政策落實和環保目標實現情況,揭露和查處破壞浪費資源、造成國有資源流失和危害資源環境安全的問題,加強對資金使用、政策實施和政策目標實現狀況的分析評價,促進資源節約、生態建設和污染治理。
六是以提高利用外資水平、維護對外投資安全、履行聯合國審計職責為目標,逐步推開涉外審計。審計署將對中央駐香港機構和中資企業國有資産管理的基本情況進行審計調查。
去年全國3.4萬多名幹部被審計 112名移送司法機關
2月19日,記者從國家審計署獲悉,2008年,全國審計機關以促進責任追究制度和問責機制的建立為目標,加強經濟責任審計,對3.4萬多名領導幹部進行了經濟責任審計,112名被審計的領導幹部和387名其他人員的問題被移送司法紀檢監察機關。充分發揮審計在懲治腐敗、加強廉政建設方面的作用,共向司法、紀檢監察機關移送案件線索和事項837件。
責編:高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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