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天(10日)從首都之窗網站了解到,北京市衛生局發佈《2009年首都醫療行業醫藥價格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要求全市各醫院要向患者提供的醫療服務、藥品、醫用材料等價格費用清單,要讓患者容易理解。
《意見》中要求醫療機構要改進醫院服務,促進醫患和諧,努力將所有矛盾消化在醫院內。各醫療機構要在門診大廳及住院處公佈投訴和諮詢指南,方便患者在院內投訴和諮詢。需要跨科室解決的問題,由醫院統一協調,避免患者在院內多處反復投訴。
《意見》中明確,各醫療機構要全面落實醫藥價格公示制度,公示本單位使用的全部藥品、醫用材料和開展的醫療服務項目,要向患者義務提供醫療服務、藥品、醫用材料等價格費用清單,要讓患者容易理解。市衛生局要求各醫療機構要著力解決清單不清的問題,規範價格費用清單的內容,明確價格費用清單各項內容的管理責任,公佈“12358”價格舉報電話和本單位相關服務監督電話,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責編:高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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