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廣網北京2月6日消息 記者從浙江省委組織部人才辦了解到,從2006年開始在全省統一部署開展選聘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和社區工作,至今全省已有1.7萬多名高校畢業生在農村和社區工作,佔全省村總數的55.2%。
從今年開始,全省縣(市、區)、鄉鎮(街道)機關招考公務員應主要從招聘到村和社區工作3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的高校畢業生中招考,稱職的村官考公務員還有獲得加分的機會。即招聘到村和社區工作3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仍在村和社區工作的高校畢業生,在報考本省市級以上公務員時實行加分,凡報考欠發達地區公務員的筆試成績加10分;報考其他地區公務員的筆試成績加5分。此外,對工作滿1年、且年度考核稱職以上的高校畢業生,在報考本省高校研究生時,可享受與參加志願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的高校畢業生同等優惠政策,考試總分可加10分。
而3年後仍留在村和社區工作,且表現較好、年度考核優秀的高校畢業生,可享受當地村、社區幹部年終獎金或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願意長期在村和社區工作創業的高校畢業生,根據本人意願,其戶籍可以落在所在的縣(市、區)或鄉鎮(街道)。
責編:劉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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