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表:養老保險制度。製圖黃閔
昨天,市勞動保障局、市財政局聯合公佈《北京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辦法實施細則》,對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辦理手續、繳費標準、享受待遇等方面進行了詳細説明。其中,參保人員戶口遷居外埠的,其保險關係連同繳納的保險費本息,可轉入遷入地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該細則從2009年1月1日起實施,至此本市養老保險體系覆蓋到了每一位需要參保的群眾。
參保人群
未參加基本養老險者
具有本市戶籍,男年滿16周歲未滿60周歲、女年滿16周歲未滿55周歲(不含在校生),未納入行政事業單位編制管理,或不符合參加本市基本養老保險條件的城鄉居民,均應當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
參保手續
每月1日至10日可辦
參保人需持本人實名身份證件,到商業銀行開立專用存摺。存入繳納的保險費後可在每月1至10日辦理參保手續。
其中,新參保人員持本人戶口本、身份證、專用存摺到戶口所在地社保所或村委會辦理參保手續;續繳保險費人員持專用存摺到戶口所在地社保所或村委會填寫《繳費確認表》。
如果銀行電子扣款失敗,社保所將及時通知參保人進行核對,及時修改錯誤信息。
提醒:參保人戶口所在地為東城、西城、崇文、宣武區,應在北京銀行開立專用存摺;戶口所在地為其他區縣的,應在北京農村商業銀行開立專用存摺。
繳費標準
最低標準每年3月公佈
本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費採取按年繳費的方式繳納。最低繳費標準為農村居民上年人均純收入的9%(農村居民上年人均純收入的數據將每年3月公佈);最高繳費標準為城鎮居民上年可支配收入的30%。
繳費時,城鄉居民可在下線和上線之間選擇,這既考慮了參保人的繳費能力,也考慮了與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銜接問題。
提醒:據初步測算,本市2009年最低繳費標準大約接近1000元,最高繳費標準則會超過6000元。不過,具體標準市民需以本市3月底前公佈的數據為準。
京公佈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細則 今年最低千元左右
北京市勞動保障局公佈了《北京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辦法實施細則》,對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辦理手續、繳費標準、享受待遇等方面作了詳細説明。細則實施後,本市養老保險體系將覆蓋每一位需要參保的群眾。<<<詳細
北京養老保險全覆蓋 大齡參保不受繳費年限限制
具有本市戶籍,男年滿16周歲未滿60周歲、女年滿16周歲未滿55周歲(不含在校生),且不在事業單位退休金制度或職工養老保險體系內的居民,都可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涉及20萬人。 <<<詳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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