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南京2月1日電(記者王駿勇)無名流浪漢遭遇車禍死亡,當地民政局代為訴訟將肇事方及保險公司告上法庭索賠。江蘇省銅山縣人民法院日前審結這起民事糾紛案,肇事車輛單位賠償原告損失近14.5萬元。
2008年7月21日晚,駕駛員吳某駕駛某旅遊運輸有限公司的大型客車,沿104國道由東向西行駛時,不慎與一名40歲左右的男子發生碰撞,造成這名男子受傷,後經搶救無效死亡。
案發後,警方無法查明這名男子的真實身份,後又通過當地媒體徵集被害人親屬線索數月無果。銅山縣民政局決定作為這起賠償糾紛案件的原告,代死者提起民事賠償訴訟,將肇事車輛車主及保險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賠償。
銅山縣人民法院審理後,原被告雙方達成調解協議,肇事車輛單位願意賠償原告經濟損失,同時雙方還在調解書中約定如果日後無名死者的親屬出現,賠償不足的部分可另行起訴。
責編:劉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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