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本報記者從北京警方得到證實,國美集團主席黃光裕確實被調查。不過,對其被調查原因,以及黃光裕是否仍然在接受調查,北京市公安局稱“暫無法透露”。證監會內部人士向本報記者透露,黃光裕事件是由公安部門主導的刑事案件,證監會只是協助調查的“配角”。
11月23日,《財經》報道稱,黃光裕被調查的起因是涉嫌“操縱市場”,具體是指對其兄黃俊欽控股的*ST金泰(600385)股價進行操縱。資料顯示,*ST金泰曾在去年拉出42個漲停板。黃俊欽係新恒基集團創始人,于2001年12月著手收購*ST金泰,共持有*ST金泰11.92%股份。
去年9月對*ST金泰立案調查的山東證監局昨日表示,*ST金泰案已經進入尾聲,不便透露細節。
昨日,證監會相關負責人士向本報記者表示,目前黃光裕事件尚未定性,需進一步核查,如果確實涉及操縱市場等違法違規行為,證監會相關部門會正式稽查立案,但在結論還沒下來的時候,證監會不方便對此事表態。
該人士同時透露,根據《證券法》、《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中國證監會對涉嫌操縱市場行為進行調查的立案過程有明確規定,其基本程序為:證券監管機構有關部門若發現上市公司及其實際控制人涉及操縱市場,應由證監會稽查總隊進行非正式調查;在獲得確鑿證據後進行正式立案調查,此時將知會上市公司要求對此公告;在調查結束後公開發佈結果,涉及刑事犯罪者將被移送公安機關。
在黃光裕案件上,證監會似乎等公安局調查黃光裕後才“後知後覺”,不符合證監會稽查調查程序。“黃光裕被調查原因要比操縱市場複雜得多,此事件為公安局主導的刑事案件,證監會只是協助的‘配角’。”證監會人士稱。
■回應
中關村稱停牌是保護投資者
週一緊急停牌的中關村昨日依舊處於停牌狀態。昨日,中關村新聞發言人賈鵬雲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中關村停牌是和交易所緊急協商的結果,作為上市公司,任何不利於我們的負面新聞都有殺傷力,停牌只是為廣大股民著想,不想讓股民因這個傳言而造成損失。
他同時透露,中關村重組方案在主動撤回後仍在重新制定中,目前方案尚未制定出來,國美是否正式入主尚有不確定性。
今年5月7日,中關村公告稱,黃光裕將注資180億房地産資産重組中關村。8月29日,中關村再次公告,稱經董事會研究,決定放棄180億房地産資産注入方案。此後,中關村重組陷入停滯狀態。
■説法
“上市公司有義務公開信息”
律師認為,若國美有意隱瞞信息,股民可起訴
“黃光裕被調查”消息曝出至今已有一個多星期,而相關方面對其被調查原因一再拒絕回應。
上海證券界律師嚴義明認為,如果上市公司沒有及時通報甚至有意隱瞞此類重大信息,可能構成對股東的欺詐。
嚴義明認為,從操縱股價來説,法律規定是判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並且處以非法金錢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
上海新望聞達律師事務所宋一欣律師表示,一旦查實國美電器公司有意隱瞞黃光裕接受調查等相關信息,遭受損失的股民完全可以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國美賠償股民損失,那麼,國美電器將面臨鉅額賠償義務。宋一欣律師指出,如果黃光裕涉及向國家工作人員行賄,按照法律相關規定,將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産。
■追問
作為擁有430億身家的中國首富,黃光裕被調查原因在業內存在多個版本,涉及“賄賂商務部官員”、“操縱市場”、“內幕交易”等。
版本一涉嫌行賄商務部官員?
昨日,《21世紀經濟報道》稱,黃光裕涉嫌行賄商務部官員,涉案期間為2004年至2006年。
據悉,黃光裕與商務部接觸較頻繁的時間正是國美整體上市期間。黃光裕欲將其持有的35%非上市國美電器股權注入上市公司本是不符合有關規定的,但最終獲得商務部批准。此外,國美以紅籌股的身份在香港上市也要通過商務部關卡。據悉,落馬商務部官員郭京毅已經供出,黃光裕曾向多個商務部官員行賄。
今年8月13日,商務部條法司正司級巡視員郭京毅因涉嫌受賄被“雙規”。據《南方週末》報道,有關領導談及郭京毅案時,認為這是“一起犯罪持續時間漫長、涉及單位和人員眾多,涉案金額巨大、影響特別惡劣的案件”。
昨日,商務部表示對上述傳言“不予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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