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北京6月4日電 國務院總理溫家寶4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部署當前農業生産工作,審議並原則通過《汶川地震災後恢復重建條例(草案)》。
會議指出,把災後恢復重建工作納入法制軌道十分必要。《條例》草案重點作了以下規定:一是明確了以人為本、科學規劃、統籌兼顧、分步實施、自力更生、國家支持、社會幫扶的方針和相關原則。二是對過渡性安置的方式方法、安置地點選址、配套設施建設以及資金和物資的分配使用等作了明確規定,要求安置資金、物資和臨時住所的分配使用公開透明。三是對地震災害調查評估、損毀的重要公共設施的工程質量鑒定以及地震資料收集、保存、建檔提出了明確要求。四是明確了恢復重建規劃的編制主體、原則、要求和程序,
要求編制規劃吸收有關部門、專家參加,充分聽取地震災區幹部群眾意見,批准的規劃要及時公佈。五是對實施恢復重建的責任主體和相關環節等作了明確規定,要求災後恢復重建優先安排交通、通信、電力、供水、住房、學校、醫院等,並對學校、醫院等公用設施的抗震設防提出特殊要求。六是明確了恢復重建的資金籌集與政策扶持原則。七是對恢復重建資金、物資和工程質量監管作出了嚴格規定。會議決定,該《條例》草案經進一步修改後,由國務院公佈施行。
責編:荀志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