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審計署28日發佈公告説,2006年對京滬等18個省(市)收費公路建設、運營、管理情況進行了審計調查。上海存在“大量土地資源被違規徵用或閒置”和“收費公路經營權轉讓不規範”兩項重要違規情節。
審計署稱,至2005年底,上海市公路管理處擁有存量土地3093畝,其中閒置2415畝;上海市滬杭高速公路等12條公路發生收費權轉讓18次,其中有12次未經有關部門審批。
針對審計過程中發現的土地閒置問題,審計署固定資産投資審計司司長潘曉軍28日在接受採訪時説,我國人多地少,主管部門和各級地方政府應統籌考慮地方財力、現有土地資源,科學規劃收費公路建設速度和建設規模,提高效益。
潘曉軍還特別提到公路權益轉讓問題,他説,有些企業並未真正投入資金搞建設和開發,而是把國家寶貴的公路資源、土地資源等作為牟取暴利的工具;有的在取得公路項目建設經營權後,以權益轉讓名義,違規高價將項目轉讓,從中牟取暴利;有的是違規低價獲取項目經營權,再違規延長收費期限和提高收費標準。
潘曉軍批評説,(收費權違規轉讓)反映出有關部門法規建設和監督管理不到位,社會資源被少數人用來牟取暴利。
針對上海公路土地徵用違規閒置率高達78%的結論,上海公路部門負責土地統籌的官員28日在接受新民網採訪時表示,他們已從媒體了解到審計署的公告。
該官員表示,陳良宇案發後,國家審計署曾派出調查組進駐上海調查土地使用和公路建設等問題,此次公佈的數據並非上海方面提供,可能是根據當時調查得出的結論。目前上海有關部門尚未接到國家有關部委的整改通告。
關於滬杭高速收費權轉讓問題,2月29日上海市政局有關負責人在接受新民網採訪時作出了解釋。審計署此次公告的追究實際上披露了社保案的新內情。
2001年,上海社保案核心人物張榮坤了解到隸屬於市國資委的上海城投總公司要“處理”上海路橋發展公司所持滬杭高速上海段的經營權。“志在必得”的張榮坤通過活動獲得社保案中涉及的一些高層領導明確支持他收購的首肯。
於是,2002年3月,其他競爭者紛紛鎩羽而歸,“30多歲的蘇州青年”張榮坤以32億元拿下滬杭高速上海段30年收費經營權。調查顯示,張榮坤用來收購滬杭經營權的資金出自上海社保金。之後的兩三年,張榮坤接連大手筆投資高速公路,到2005年6月,張榮坤的福禧投資參與管理的公路里程已達200公里,總投資超過100億元。
由於有了某些高層的支持,滬杭高速收費權轉讓未按規定經有關部門審批就得以實現,“審批監督”成為空談。
該負責人對新民網説,上海高度重視審計署點名批評的土地違規閒置和收費權轉讓問題,目前正抓緊核實。若情況屬實,一定會全面認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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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尹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