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國家審計署公佈的審計報告中指出,安徽省高速公路總公司違規轉讓合巢蕪高速公路經營權,流失國資12.4億。本報記者 楊萬國 攝
2008年2月27日,安徽合巢蕪高速公路出現在國家審計署公佈的審計報告上。
報告指出,“安徽省政府違規壓低評估價格,低價轉讓合肥至巢湖至蕪湖高速公路,兩年半後又違規高價收回,共損失資金12.4億元。”
合巢蕪高速公路經營權的幾次轉手,一直讓張莉(化名)無法理解。2003年,它以19億的價格被賣;2年後,又以35.8億被收回。“這就像一個黑色玩笑。”
在高速路被賣之前,張莉是合巢蕪一收費所的班長。她説,當時高速路收益已經開始以每年40%遞增,“為什麼還要賣?”
今年國家審計署公佈的審計報告給這“玩笑”做了個注腳。在評價高速公路中現有問題時,報告指出,“一些項目招投標流於形式,不經評估或壓低轉讓價格等對外轉讓,造成國有資産損失。”然後舉例合巢蕪高速公路。
“其實,誰都看得出來,它是被賤賣的。”張莉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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