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有關規定,2006年審計署對北京、河北、山西、遼寧、吉林、黑龍江、上海、江蘇、浙江、安徽、山東、河南、湖北、廣東、重慶、四川、雲南和陜西等18個省(市)收費公路建設、運營、管理情況進行了審計調查。
一、收費公路基本情況及總體評價
為解決公路建設資金不足、發展滯後的問題,1984年國務院批准實施“貸款修路、收費還貸”政策,即在各級政府財政性資金或企業資本金投入之外,利用銀行貸款或社會集資建設公路(含橋梁、隧道),建成後收取合理的車輛通行費(以下簡稱通行費),償還貸款或集資。
此後,交通部和地方政府陸續出臺了一系列規章制度,規範了收費公路的建設管理和經營權轉讓行為,明確規定二級以上公路(含二級,下同)可以貸款修路和設站收費,並按照經營性質將收費公路分為政府還貸公路(交通部門貸款建設的公路,還貸結束後停止收費)和經營性公路(企業投資建設的公路,收回投資成本並有合理回報)。2004年9月,國務院頒布《收費公路管理條例》,進一步明確了收費公路政策。
截至2005年底,上述18個省(市)收費公路總里程13.31萬公里,約佔全國收費公路總里程的70%,其中:政府還貸公路10.19萬公里,經營性公路3.12萬公里。共設置收費站點4328個,平均每個省(市)240個,其中廣東省最多,為342個。18個省(市)累計徵收通行費5100億元。本次審計調查涉及收費公路里程8.68萬公里。
從審計調查情況看,在特定時期,國家制定“貸款修路、收費還貸”政策是正確的。這項政策的實施,對各地加快公路建設,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
(一)加快了公路建設。“貸款修路、收費還貸”政策從九十年代初開始廣泛實施以來,推動我國公路基礎設施建設實現了跨越式發展。據交通部統計,從1984年至2005年,我國高速公路里程從零基點增加到4.1萬公里,躍居世界第二位;一、二級公路里程由1.9萬公里增加到28.47萬公里;公路總里程由93萬公里增加到193萬公里,高速公路和一、二級公路的里程佔公路總里程的比重由2%增加到17%,同時路網結構得到改善,公路技術等級得到提高。審計調查的18個省(市)中,95%的高速公路、65%的一級公路和49%的二級公路是依靠實施這項政策建設的。
(二)推動了綜合交通運輸體系發展。公路基礎設施特別是高速公路的快速發展,促進了公路客、貨運量快速增長,也帶動了港口、航空、水路運輸業的發展。如湖北、廣東、遼寧、河北、山東、江蘇等省已初步形成以高速公路為骨架,以現代化機場、港口、場站為節點,以先進的通信體系為依託的現代化綜合交通運輸體系。據交通部統計,2005年全國公路客運量和貨運量分別達到169.74億人和134.18億噸,是1984年的4.35倍和16.98倍。
(三)促進了地方經濟發展,産生了良好社會效益。大量高等級公路的建設,提高了公路運輸效率,方便了人民群眾出行,改善了投資環境,促進了沿線地區資源開發,推進了社會、經濟的全面發展。浙江、河南、湖北、山西等省初步建成覆蓋全省的公路網和高速公路主幹道,實現了省城到地(市)2至5小時高速通達。江蘇、廣東、陜西、四川、黑龍江等省的高速公路走廊正逐步轉變為“經濟發展走廊”,明顯緩解了公路交通對經濟發展的制約。雲南、吉林、重慶、安徽等省(市)由於公路條件改善,第三産業尤其是旅遊業得到快速發展,增加了勞動力就業。
此外,截至2005年底,各級地方政府已停止對歸還了全部建設貸款的4124公里收費公路和橋隧的通行收費,撤銷了653個收費站。雖然停止收費公路所佔比重不大,但這對於降低物流成本、減輕民眾出行負擔起到了積極作用。
審計調查也發現,由於一些地方政府和交通部門在發展公路的指導思想上和實施“貸款修路、收費還貸”政策中還存在一些認識偏差,加上相關的管理法規建設滯後,收費公路建設、運營、管理中還存在一些問題,影響了這一政策的執行效果,亟待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