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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原副市長劉志華違紀被開除黨籍再顯反腐決心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6年12月12日 20:51 來源:
專題:近期中央地方主要人事變動

   新華網北京12月12日電(記者張琴 李亞傑)中央紀委監察部12日公佈,北京市原副市長劉志華因嚴重違紀受到開除黨籍、行政開除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已移送司法機關依法查處。

    今年6月以來,中央紀委監察部對北京市原副市長劉志華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調查。

    調查發現,劉志華在擔任北京市政府秘書長、副市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先後索取、收受他人財物折合人民幣數百萬元。此外,劉志華生活腐化墮落,包養情婦並濫用職權為其情婦承攬工程謀取鉅額非法利益。

    中央紀委監察部表示,劉志華的違紀行為事實清楚、證據確鑿、情節嚴重、影響惡劣,其中受賄等問題已涉嫌犯罪。

    中央紀委監察部指出,作為高級領導幹部,劉志華的腐化墮落造成了惡劣的社會政治影響和重大經濟損失,必須依紀依法嚴肅處理。

    公佈稱,根據《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的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審議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劉志華開除黨籍處分;經監察部報請國務院批准,決定給予劉志華行政開除處分;對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查處。

    今年6月,原北京市副市長劉志華因生活腐化墮落被免職,中央紀委監察部對其進行了立案調查。

    12月8日,北京市人大常委會發佈公告,罷免了劉志華的北京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並依照代表法的有關規定終止其代表資格。

    劉志華,1949年4月出生於遼寧盤錦,高級經濟師,1984年入黨,1968年參加工作。

    劉志華曾任北京市勞動局局長、北京市西城區區委書記、北京市人民政府秘書長、北京市副市長等職。

    在任北京市副市長期間,劉志華分管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規劃委、建委、體育局、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等部門工作。

    劉志華是中國反腐敗行動中又一名落馬的省部級高官。

    中共中央政治局9月24日召開會議,決定對陳良宇嚴重違紀問題立案檢查,免去陳良宇上海市委書記、常委、委員職務,停止其擔任的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委員職務。

    國家統計局局長邱曉華隨後也因涉案被免職,並正接受中央紀委審查。

    2005年,共有115000名中共黨員受到不同程度的處分,約佔黨員總數的1.6‰,11071名中共黨員因貪污賄賂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其中7279人被移交司法機關接受刑事調查。

    中央紀委常委、秘書長干以勝日前表示,2006年以來,中國反腐敗的形勢繼續呈現良好發展的態勢,在嚴肅黨紀、政紀和深挖腐敗分子方面取得了新的明顯成效。

北京市原副市長劉志華嚴重違紀受到開除黨籍、行政開除處分
北京市原副市長劉志華受開除黨籍、行政開除處分
北京人大常委會終止劉志華、張文中人大代表資格

責編:唐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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