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6年12月04日 13:14 來源:人民日報
假記者與真問題
據報道,山西呂梁市最近開展打擊假記者行動,不到100天的時間裏,連續查獲80余名假記者,其中44人被移送司法機關。現在,在當地活動的假記者,“不是被抓了,就是跑到外地去活動了。”
假記者招搖撞騙並不鮮見。發現一些地方的不軌行為,不是去揭露、去舉報,卻期望“黑吃黑”,以曝光相要挾,趁機“敲”一把。有的地方分不清記者真假,在威脅之下,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騙子的敲詐就得逞了;也有的地方不甘心“記者”獅子大開口,及時報案使敲詐者落入法網……
為什麼會有如此眾多的假記者在呂梁活動?為什麼有人明知記者是假的還願意挨宰呢?
據報道,山西呂梁新聞出版局副局長楊志明説:“那些煤礦、土焦等行業,由於自身存在方方面面的不足,對於假記者只能受其敲詐而不能舉證。”“他們更願意用花錢的方式來了事,而不願意對假記者進行舉報。”一位副縣長説,沒辦法,咱有把柄抓在人家手裏;一名黑礦主説,他一年接待20余批假記者,花費10多萬元;一些執法部門及違法煤礦是假記者活動最為頻繁的場所……蒼蠅不叮無縫的蛋。雖然也有人懷疑記者的身份,但舉報可能會引火燒身,因小失大,不如破財免災,息事寧人。這是假記者猖獗的主要原因。
因此,抓住了假記者並非就解決了真問題,尤其是那些被掩蓋的問題。據報道,現在一些地方一些企業為避免批評報道,早就準備了種種招數來對付記者。從日常跟記者交朋友到危機公關,從找各種關係到花錢“買平安”。一些媒體迫於關係和經營的壓力,讓記者們千辛萬苦,甚至冒著危險採訪的材料石沉大海、束之高閣。也有個別記者拿了紅包之後,變得不聲不響。
假如記者缺席,媒體沉默,一些地方發生的亂開礦、安全事故、破壞環境、亂佔土地、形象工程、幹部作風、商業賄賂等各種違法違規的行為,就可能在地方保護、部門利益中,無法為外界所知,不軌行為也會繼續。這正是違紀違規違法者求之不得的。這將給國家和人民的利益帶來更多損失,對社會的危害更大。據報道,原湖南郴州市委宣傳部門負責人樊甲生,在本地一些非法小煤礦發生礦難時,第一時間封鎖消息,然後獲得礦山的乾股或現金回報,被當地百姓稱為“礦難新聞滅火隊隊長”。山西省繁峙縣2002年“6?22”金礦特大爆炸事故中,有11名記者分別收受礦主的現金、金元寶後,幫助隱瞞事情真相,都受到了嚴厲懲處……
我們不僅要打擊假記者,更應當解決真問題。媒體應當承擔時代重托,負起社會責任。記者應堅守職業道德,充分發揮輿論監督作用,敢於説實話説真話,決不能成為利益集團、地方保護主義的代言人,為維護地方的利益損害國家的利益,為滿足少數人的願望違背絕大多數人民群眾的願望。對現實生活中一些問題的掩蓋,失職、缺位,就是對黨、對國家、對人民的犯罪!(李長虹)
責編:張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