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賓陽縣甘棠鎮鄧村村民李某被鄰居潘某家的狗咬傷,到賓陽縣防疫站買了5支名叫“球蛋白”的藥劑,醫生按照她的體重收了1300元,而這5支藥劑僅是一針的劑量。潘某認為防疫站亂收費,防疫站則稱收費是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執行的。
鄰居被狗咬出血
6月18日中午,甘棠鎮鄧村的村民潘某告訴記者,17日下午2時許,她和丈夫從縣城辦完事後回到家中,鄰居李某捂著手上的傷口向她傾訴,稱她家的狗咬傷了自己的左手和屁股。潘某看見,李某的左手確實有一道很明顯的新傷口,而且肉已裂開,上面還有很多血跡,她趕緊要李某的丈夫帶李某去打狂犬病疫苗,一切費用由她來承擔。李某夫妻倆來到甘棠鎮衛生院後,衛生院稱沒有疫苗,叫他倆去賓陽縣防疫站購買,然後再拿到衛生院注射。
一針打了1300元
17日下午4時許,李某夫妻倆來到了縣防疫站,一名男醫生檢查了李某的傷口後,叫她在防疫站過秤測了一下體重,然後給她開了5支名叫“球蛋白”的藥劑,這5支藥劑共收取1300元,開有發票。潘某説,李某將5支藥劑拿到鎮衛生院僅僅打了一針,醫生叫李某過兩天還要去打針,估計還要400多元。潘某看到李某手中的發票後不禁傻眼了,發票上果真寫著1300元。18日上午,潘某將此事轉告給自己在南寧工作的女兒,她女兒諮詢了其他地方的防疫站,均稱打一針狂犬疫苗不可能要那麼多錢。
防疫站稱“沒有亂收費”
18日下午,記者來到賓陽縣防疫站辦公室,辦公室叫來一名分管負責人韋科長接受記者採訪。韋科長向記者表示,縣防疫站絕對沒有亂收費,一切都是嚴格按照有關政策和規定執行的。
韋科長拿出一份衛生部在2006年10月制定的《狂犬病暴露後處置工作規範》(以下簡稱《規範》),記者看到,《規範》根據暴露性質和嚴重程度將狂犬病暴露分為I、II、III級,並採取不同的處置原則。I級指的是接觸或喂養動物、完好的皮膚被舔,暴露程度無;II級指的是裸露的皮膚被輕咬、無出血的輕微抓傷或擦,暴露程度輕度;III級則是指單處或多處貫穿性皮膚咬傷或抓傷、破損皮膚被舔、粘膜被動物體液污染,暴露程度嚴重。
“李某打的不是狂犬病疫苗,而是狂犬病被動免疫製劑。”韋科長説,李某被狗咬傷後,其傷口留有明顯傷痕並出血,暴露程度嚴重,屬於III級,這種級別根據《規範》應立即處理傷口,並注射狂犬病疫苗和狂犬病被動免疫製劑(動物源性抗血清或人源免疫球蛋白)。韋説,根據免疫球蛋白的用量規定,注射劑量按20IU/kg體重計算,一次注射;此外,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也制定有一個《狂犬病暴露預防處置操作指南》,上面規定的被動免疫製劑注射劑量也是20IU/kg。
韋科長説,李某的體重將近50公斤,按標準應該注射約1000IU“球蛋白”。一支“球蛋白”的劑量是200IU,那麼就要注射5支“球蛋白”,按照每支260元的價格,李某所需的藥費當然就是1300元。有的人被狗咬了,只需要幾百元錢就可以搞掂,原因就是傷者屬於I級或II級,只需要注射狂犬病疫苗,不用注射狂犬病被動免疫製劑。韋還説,單單注射狂犬病疫苗要在10天內才能起效,而注射了“球蛋白”後立即就會見效,“球蛋白”立即就會産生抗體對抗病毒,能夠促使傷口儘快癒合。(趙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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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劉海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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