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明市所屬的永安市政府針對今年的中考出臺了一個新政策:凡是2007年9月1日至2009年6月1日期間,在永安城區購房,總金額達到25萬元以上的購房戶,其子女參加今年中考時可以加10分,而且免收學費、擇校費減半。 由於中考在即,這個新政成了永安市民熱議的話題,認為教育資源被“綁架”,對無錢買房的人不公平。6月3日,永安市教育局長回應稱,此舉主要是為了應對經濟危機,促進房地産市場發展。
■新政 買房加分免收學費
福州市公安局的王警官老家在永安市。他大哥的女兒今年要參加中考,今年端午節親人聚會時,王警官和哥哥聊到了侄女中考一事。
王警官認為,侄女考上永安一中(省一級達標中學)沒問題,但是哥哥告訴他,永安今年實行買房加分的新政策,女兒不符合加分條件。
據了解,針對今年中考,永安市出臺了一個文件。文件稱,凡是2007年9月1日至2009年6月1日期間,在永安城區購買商品房,購房總金額達到25萬元以上的購房戶,其子女參加今年中考時可以加10分,而且還免收學費、擇校費減半。
王警官的哥哥2008年買了一套房子,但總價只有20萬元,加不了分,加之女兒成績只能算中上等,他很擔心別的考生能加分,把女兒給擠下去了。
王警官説,他對永安市的“10分新政”,十分不理解。
■反響 增加考生心理負擔
永安的考生對這個買房加分的政策,有什麼反應呢?3日下午,記者先後採訪了永安多所中學的初三考生。
“我一個學生哪有什麼辦法,只有好好考試,爭取不加分也能考上一中。”王警官的侄女小王無奈地説。
買房加10分的政策,讓小王的中考之路增加了許多變數,給她平添了許多心理負擔,擔心別人加分後成績超過她。小王的幾名同學也表達了相同的意見,認為這個政策很不公平。
在另一所中學,考生王某很乾脆地説:“憑什麼有錢買房就能加分啊?一點道理都不講。”
針對新政,心憂子女前途的家長們都很憤怒,認為相關部門“綁架”了教育公共服務資源,為房地産商推銷,對自己的孩子很不公平。
一名劉姓家長説:“我也想過買套新房,幫孩子加10分,可手裏沒錢買不了。”並稱自己對不住小孩。
■回應 新政為促房産發展
林加升在永安市做了5年教育局長,對永安的教育事業知根知底。他説,買房加分政策確實富有爭議,市政府出臺這個政策的初衷,是為了應對經濟危機,促進房地産業的發展。
房地産業高速發展時期,一年能為永安市政府帶來七八千萬元的稅收,是市政府財政收入的一大支柱。但從去年下半年開始,全國房地産行業都跌入低谷,永安也一樣,政府收入銳減,經濟壓力非常大,所以才會在去年年底出臺這樣一個政策。
林加升説,政策是市政府制定的,教育系統只是負責執行。永安今年約有3300名中考考生,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已在做加分申請,根據現有情況來看,申請加分的考生數量不多,買房加分政策對永安市今年的中考影響不大。
永安市委官員王群英則説,政府也不容易,為了應對經濟危機才這麼做的,新政符合中央要求各級政府積極行動,刺激消費,擴大內需的大環境,並稱此政策沒有將升學和學校經濟利益直接挂鉤,是符合國家規定的。
一位教育局工作人員則説,市委官員的解釋曲解了國家政策,教育部早就三令五申,禁止打著發展經濟等各種旗號為考生亂加分。
“10分新政”內容
永安市今年的應屆初中畢業生中,凡是2007年9月至2009年6月1日在永安城區購置商品房,購房總金額達到25萬,已付清總房款或辦妥按揭貸款手續的購房戶子女(持房管局備案的購房合同及永安市購買商品房享受相關優惠政策手冊、發票、貸款合同),均可享受10分照顧,免收學費、擇校費減半。
■鏈結 教育部禁招生挂鉤經濟利益
去年4月25日, 教育部指出,一些地方和地區打著發展經濟等各種理由,把中考招生作為招商引資、吸引人才的措施,類似政策和措施都是有違教育公平的。教育部下發通知要求,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在中考過程中嚴格遵循《教育法》規定: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財産狀況、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地受教育的機會。通知要求,各地有關部門和學校堅持教育公益性的原則,在中考中要堅持以學業成績和綜合素質為依據,實行公平競爭擇優錄取。
教育部還要求各地按照法律和有關政策規定,對品學特別優秀的學生、優撫對象等實行加分或降分錄取。一些地方應糾正把招生與經濟利益挂鉤的做法,並及時向社會公佈。 本版據《東南快報》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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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程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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