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可染代表作品《萬山紅遍》
今年12月5日是國畫大師李可染20週年忌辰,相比藝術紀念活動,日前李可染家族圍繞其遺産所展開的紛爭與討論似乎更為吸引世人眼球
李可染遺産糾紛案始末
楊東恒
國畫大師李可染生前説過:“我是悲劇。”
1989年12月5日,李可染走到了人生的盡頭,但他的“悲劇”並沒有在那天畫上一個句號。大師身後的悲劇愈演愈烈,由於因心臟病突發,大師沒有來得及留下遺囑,以至於他的遺孀與前妻的子女走上法庭,陷入了一場曠日持久的遺産糾紛。
清點遺産
李可染有過兩次婚姻7個子女,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李可染遺孀鄒佩珠、前妻蘇娥所生4個子女李玉琴、李玉雙、李秀彬、蘇玉虎及李可染與鄒佩珠所生3個子女李小可、李珠、李庚8人,成為法定繼承人。
李可染去世兩年後的1991年2月21日,李玉琴和他的兄弟姐妹以及繼母鄒佩珠一家雙方召開了一次會議,談論父親的遺産處理。
這一天的家庭會議由鄒佩珠主持,雙方就李可染藝術的發揚及遺産繼承問題進行商討,並形成《一九九一年春節家庭主要成員會議紀要》,主要內容有:為了弘揚李可染的藝術,完成其遺願,大家同意將遺作中的精品和代表作集中保管,作為家庭成員的共同財富,以備將來提供給紀念館、出畫冊、巡迴展覽、複製宣傳等使用。這部分作品,應是大家一致同意選出的繪畫精品。當這部分作品一旦確認後,將永遠保留、不分散、不變動,並將於適當的時機(大約10年左右)奉獻給國家。集中保管作品近期內由家庭負責保管,並登記造冊。在遺作中劃出一部分作品給“藝術基金會”和“家庭基金會”使用。
雙方甚至在這一年的11月13日還共同簽署了《李可染遺産繼承問題協議書》,約定:以李可染藝術能發揚光大為前提,繼承人按《繼承法》的規定享有繼承權;李可染的主要遺産是繪畫和書法作品,要進行清點;集中有代表性的作品由鄒佩珠統一保管五年;擬成立“李可染藝術基金會”和“家庭基金會”;給子女每人有代表性的繪畫作品兩張,一般的四張,書法作品二至三張;李可染遺留的素描、印章等作品,為研究和紀念出版等需要,經商討同意不分到個人手中,集中保管作為共有。同意將遺作中的精品和代表作集中起來保管,作為家庭成員的共同財富,以備將來提供給紀念館、出畫冊、巡迴展覽、複製宣傳等使用。
李玉琴回憶説:“1989年末,雙方一起對父親的部分作品進行了清點。1989年清點時共500余幅,而兩年後,1992年再次清點時約有400多幅。”蘇玉虎説,前後兩次都是自己做的登記,他説:“當初是有50幅左右的出入,但是後來又發現了一些新的作品,總數加起來也對,就沒有太在意。”
當著所有繼承人的面,對這些作品進行了現場登記,且留有清冊,人手一冊,清冊詳細記載每件作品名稱、尺寸、年代、顏色、題款等細節。經過商議,這些作品由鄒佩珠統一保管五年。一切似乎都風平浪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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