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隆回縣公安局政委王崢嶸的女兒王佳俊2004年高考後盜用同學羅彩霞的身份信息,冒名頂替“考”入貴州師範大學。事情曝光後,王崢嶸表示:“作為父親,我很痛心,希望你們能救救我的佳俊,這對她不公平”。(5月6日《中國青年報》)
羅彩霞向中國青年報記者展示同學王佳俊的照片
2004年,王佳俊冒名頂替羅彩霞被貴州師範大學錄取,四年後順利畢業。 記者 劉萬永攝
王崢嶸口口聲聲稱該事件的發生與曝光,對女兒來説是“不公平”的,但是他卻全然沒有想到,這件事對於被冒名者來説更是不公平的。羅彩霞被王佳俊冒名頂替上大學的第二年考上了天津師範大學,試想,如果她此後沒能再考上大學,她又將面臨怎樣不同的人生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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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王崢嶸來説,作為一個父親,如果真正為女兒的前途與人生負責的話,當年就不應當通過冒名頂替他人上大學的方式,來為女兒搭建經不起衝擊的“幸福”海市蜃樓;作為一名領導幹部,王崢嶸如果具有起碼的為權力負責的意識,具有基本的道德、紀律與法制觀念,也不會通過冒名頂替他人上大學的方式來為女兒謀求一種虛幻的“幸福前景”。可以説,王佳俊身上可能出現的悲劇,正是其父作為一名父親缺乏真正為女兒前途負責的意識,作為一名領導幹部對權力缺乏基本的責任意識所導致,是王崢嶸為父為官雙重責任意識缺失下種下的苦果。
而王崢嶸之所以能在畸形的“父愛”意識與心理支配下,違反法紀讓女兒冒名頂替他人上大學,更離不開其對於不受制約權力的恣意行使,正是其所具有的難以受到有效約束的權力,讓其女兒冒名頂替他人上大學得以實現,同時也讓其女兒品嘗到前途將要受毀的苦果。從這個意義上説,王佳俊身上可能出現的悲劇,更是權力在缺乏制約情形下恣肆橫行製造的悲劇,再次揭示出權力不受制約難免會被濫用,損害他人與社會利益並最終給自己與親人製造悲劇的真理。
其實,不單是在王崢嶸讓女兒冒名頂替他人上大學事件上是如此,在其他權力濫用事件中,又何嘗不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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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劉海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