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受關注的中國體育明星劉翔代言凱迪拉克造成車毀人傷。二十九日,車主的委託代理人已經正式向法院遞交了追加劉翔為被告的申請。
據江西媒體大江網報道,原告袁先生表示,之所以追加劉翔為被告,是因為當初在購車時,他對比了好幾個品牌的轎車,最後才選擇了凱迪拉克,而劉翔的凱迪拉克代言廣告在一定程度上左右了他的選擇,否則他不會很快就定下來購買凱迪拉克的車子。
據了解,今年三月四日晚,袁先生駕駛的“凱迪拉克”在江西昌樟高速公路與一輛大貨車發生追尾事故。轎車嚴重損壞,車上的六個安全氣囊卻一個都沒有彈出。事故導致車主袁先生鼻梁受傷,花去近千人民幣醫療費用。
事發後,袁先生找到銷售商“綠地名凱”交涉,銷售人員解釋稱,是車沒有撞到氣囊的點上,車主可請求權威機構對車子的質量進行檢測。袁先生隨後又找到該車生産商上海“通用”公司,他們給出的答覆也是先進行檢測。袁先生對雙方的説法極為不滿。
在多次與廠家和經銷商協商無果後,三月二十日,袁先生以被告提供的産品質量不合格為由,對廠家上海通用汽車有限公司和銷售商江西綠地名凱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提起訴訟,並委託著名的公益訴訟人士、被譽為“中國小螞蟻”的唐偉以及江西法報律師事務所律師肖文軍全權代理此案。當日,南昌市東湖區人民法院紅谷灘法庭正式受理了此案。
這份訴狀袁先生提出了三項請求,依法判決被告退回原告的全部購車款三十九萬元人民幣,賠償原告三萬三千三百三十三元人民幣的車輛購置稅,收回問題凱迪拉克轎車或更換一輛具有合格安全氣囊的新車;依法判決被告賠償原告九百八十九點八九人民幣醫療費用,精神損害撫慰金一萬元人民幣。
二十九日,車主袁先生對記者表示,事到如今廠家和經銷商還沒有給予一個明確的説法。因此,他除了起訴廠家和經銷商以外,還要追加劉翔為被告。袁先生稱,明星代言本身無可厚非,但他要通過這次訴訟給所有代言人一個警示——不能只顧代言費而忽視社會責任及大眾對他們的信任。
江西財經大學法律律師鄒永軍三十日對本社記者稱,明星遭受“代言門”事件,都會在社會上産生衝擊波,因為明星的示範效應會讓許多人跟隨。如果消費者吃虧上當,對代言的明星肯定不滿,但又毫無辦法。
法律人士呼籲,應立法規範明星代言廣告,使代言人在獲取高額利潤和報酬的同時,不得不考慮無視責任的惡果——高額罰款和名譽掃地的代價。
責編:王鑫
留言要注意語言文明,此間評論僅代表個人看法 查看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