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消息(中國新聞):陳水扁涉貪弊案二審23號首次召開準備程序庭。陳水扁三位重新委任的律師到庭辯護,法庭上陳水扁將發言權全都交給了律師。
庭訊從上午開始,審判長主要是讓陳水扁提出相關卷證及對他有利的證據。陳水扁律師表示,還是會朝無罪的方向辯護。與一審不同的是,扁案在一審時是按刑事犯罪論處,但這次扁律師卻提出民法觀點,認為公務機要費案應該屬於"民法"的債權,根本不是侵佔,最多只要負行政或是民事責任。
此外,法院還將在30日傳訊陳致中、黃睿靚以及吳淑珍兄嫂吳景茂、陳俊英4人開準備庭。到11月6號將進入正式的庭審程序。
而一審被重判無期徒刑的吳淑珍,提出不再委任律師。依規定高等法院必須強制指定公設辯護人或是義務律師給她,至於費用則是民眾買單。
陳水扁家族相關弊案歷經檢調部門三年多的調查取證,于去年底對涉及的公務機要費案、龍潭購地購、洗錢案及 四大案正式起訴,並在9月11號進行了一審宣判。陳水扁、吳淑珍夫婦均被判無期徒刑,共處罰金五億新台幣。扁子媳陳致中、黃睿靚夫婦分別被判兩年六個月及一年八個月有期徒刑,各處罰金1億五千萬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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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劉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