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馬力)北京已經通過廉租房、經適房、限價房資格審核的家庭,可向所在街道登記申請租住政府提供的公共租賃房。昨日,北京市住建委等10個部門聯合下發了《北京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試行)》,並將於8月1日起實施。
公共租賃住房是北京政策性住房的“新品種”。北京市住建委委員、新聞發言人徐志軍介紹,公共租賃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限定戶型面積、供應對象和租金水平,面向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等群體出租的住房。
對象 已獲政策房資格審核家庭
按照昨天公佈的《辦法》,目前公共租賃住房的供應對像是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具體包括已通過廉租房、經適房、限價房資格審核尚在輪候的家庭,以及其他住房困難家庭。
市住保辦政策計劃處處長崔少飛表示,與廉租房、經適房、限價房採取公開搖號配租配售一樣,未來公共租賃房也將實行公開的輪候配租制度。和其他政策房相同,符合條件的家庭可優先配租。即:符合廉租房、經適房和限價房條件,家庭中有60歲(含)以上的老人、患大病人員、殘疾人員、復轉軍人、優撫對象或屬重點工程拆遷的,可優先配租。
租金 不同地段將有不同標準
對於公租房的租金標準,徐志軍表示,將按保本微利的原則,結合承租家庭負擔能力和同類地段類似房屋市場租金,一定比例下浮確定公共租賃住房的租金。“租金應該是比較低的,申請家庭能接受的。而且根據不同地段,研究出臺不同的租金標準。同一地段的公共租賃住房,會是統一的價格。”
而對於將來租住公租房是否需要繳納物業費,崔少飛表示,這將是完全的民事關係。在公租房産權單位和租戶確定的租金水平中,可以約定包含物業費,也可以約定單獨收。
申請 到街道登記進入輪候
崔少飛介紹,8月1日起,取得廉租房、經適房和限價房資格的家庭,無須再次申請,可直接到戶籍所在地的街道鄉鎮住保部門登記,就能進入公租房的輪候範圍。
徐志軍表示,公租房制度推出後,北京就已形成廉租房、經適房、限價房、公共租賃房共同構成的住房保障體系。同時,北京政策性住房也將從以售為主向租售並舉轉化。“目前租的比例還比較小,以後租賃住房的比例將逐步加大。”
房屋來源
將收購合適商品房作房源
對於公租房的房源,徐志軍説,將採取新建和收購兩種方式。一方面新建一些公租房,另一方面,政府也會在已開發的商品房中收購一些,作為公租房。
徐志軍表示,政府收購的房源,也有一定的針對性。首先要滿足公租房的戶型面積標準,即小戶型;還要考慮區域,交通是否方便。根據北京的計劃,今年將收購建設50萬平米的公租房,主要佈局在大型公交樞紐周邊等交通便利的區域,以一、二居室小戶型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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