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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員回應"數字打架":統計資料由本部門按規定公佈

 

CCTV.com  2009年06月27日 14:33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中國新聞網   

  中新網6月27日電 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今天上午在北京閉幕,會議表決通過修訂後的統計法,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隨後舉行新聞發佈會,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經濟法室巡視員何永堅在發佈會上回應了關於“數字打架”的問題。

  記者提問稱,“原來在審議期間曾有報道提到説,政府有關部門統計調查取得的統計數據與本級人民政府統計機構取得的統計數據不一致時不得公佈。在今天查到的資料裏沒有看到這句話,原因是什麼?如果出現不一致的問題如何處理? ”

  何永堅説,關於政府有關部門統計數據和統計機構統計數據不一致的問題,原來提交的草案規定是要協商,協商不一致的不得公佈。主要考慮到都是政府部門,對外公佈的數據應該是具有公信力的。如果政府公佈的數據都不一致,那麼就會給社會公眾造成誤解,不知道如何採信。

  何永堅指出,實踐中存在政府有關部門的統計數據與統計機構的統計數據不一致的情況,即所謂“數字打架”,原因很多,如統計方法、統計口徑及實施統計調查的時間段不一致等。但是國家統計數據應當以國家統計局公佈的數據為準。對政府部門之間的統計工作如何分工協調、統計數據如何核實與公佈,可由國務院依職權作具體規定。

  何永堅稱,因此,本法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統計調查取得的統計資料,由本部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公佈。這樣就能更客觀、更實際、更有權威性地解決統計數據公信力度的問題。(據中國網文字直播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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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趙旋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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