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廣網北京6月24日消息 據中國之聲《新聞和報紙摘要》9時25分報道,北京市昨晚發出通知,進一步加強甲型H1N1流感防控,對造成甲型流感傳播、流行的單位和個人將給予嚴厲處罰。詳細情況中國之聲連線中央臺記者李文蕊。
中國之聲:文蕊,請你先介紹一下《通知》的具體內容。
記者:好的。這份《通知》明確指出,北京市將防控工作納入行政機關主要負責人和有關負責人職責績效考核範圍,實行責任追究制。
通知規定:對未落實防控責任的單位,將責令其停産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或者營業執照,並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規定的行為,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處罰。甲型H1N1流感的確診病人和疑似病人拒絕接受檢疫、強制隔離或者治療,過失造成傳染病傳播,情節嚴重,危害公共安全,構成犯罪的,根據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單位和個人違反防控管理規定,致使他人被傳染甲型H1N1流感或者造成其他人身、財産損害的,按傳染病防治法等有關規定依法要承擔民事責任。
中國之聲:幾天前,北京市曾經對瞞報病情的第14例甲型流感患者作出了行政處罰。現在又發出這個《通知》,據你了解,其中有什麼背景?
記者:首先應該説的是截至6月22號8點,北京市共確診甲型H1N1流感病例74人,治愈19人,表面上看數字似乎不是特別多,但是由於專家指出,疫情還是有繼續發展的趨勢,針對這一情況,通知強調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關係到首都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的大局,關係到為新中國成立60年創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同時,根據我國衛生防疫法的有關內容,此次的通知,可以説是有法可依,有理可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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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趙德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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