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消息(中國新聞):12日是澳門特區行政長官選舉候選人提名期的首日,根據行政長官選舉法的規定,有意參選的人士必須在6月23日之前將相關提名錶送交當局,以便進行候選人資格審核。
澳門行政長官選舉法規定,特區行政長官由300人組成的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選出。有意參選者必須取得這300人中至少50人聯署提名才能成為符合資格候選人。特區政府主要官員參選則必須在候選人提名開始日之前辭職或退休,否則不得被提名為候選人。目前,只有特區政府前社會文化司司長崔世安公開證實獲得50位以上的選委提名,他的競選辦公室已表示會在下星期遞交相關的提名錶。
12日當天,1名不願透露身份的本地市民也向當局遞交了提名錶,但提名錶內沒有任何選委會委員簽名同意提名他當候選人。 澳門特區第三屆行政長官選舉將於7月26日舉行。特區行政暨公職局已經表示,有關候選人資格的審核工作將在提名期結束後2日內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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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