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卓生前最喜歡的一張照片成了他的遺照。
資料圖:肇事司機記者 任燁 攝
超速行駛的危害大家都知道,無論是地方還是高速,都會造成不可挽回的後果。如果你駕駛一輛時速100公里的小車,假設你身高170厘米,從你眼睛發現情況,到大腦做出判斷,再反映在剎車制動,生理上的反應時間是1.7秒左右,而這時你的車輛已經前行了47.2米。40米的距離!會包含多少無可奈何的生命!
我們曾經在限速70公里/小時的路段查超速(110公里我們才記錄),有輛小車竟然跑了203公里/小時,看著照片,我們都説這個駕駛員遲早要出事。
對於超速行為,我只有兩句話:一句是“十禍九快”,一句是不要迷信好車,往往有些人迷信自己的車好,性能就好,但是生命面前是人人平等的,我們手裏有寶馬745,有保時捷卡宴,還有S80,不管日本車歐洲車,只要超速出事,該死死該傷傷,一點不耽誤。
我國最高等級的高速公路限高速是120公里/小時,這是寫在安全法裏的法定最高時速,這不是沒有根據的,據國外資料,如果一輛時速超過160公里的小車發生爆胎事故,不管你是否係安全帶,司乘人員的死亡率是100%!記住,不是50%,也不是99%,是100%!
敬告那些喜歡一上高速就把油門踩到底的司機朋友,祈禱你的輪胎安然無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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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張仁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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