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三月十八日電(楊晶晶)中國國土資源部十八日出臺了《國土資源部關於促進農業穩定發展農民持續增收推動城鄉統籌發展的若干意見》。《意見》指出,近期將下發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辦法。
《意見》強調,要明確土地市場準入條件,規範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今年,在城鎮工礦建設規模範圍外,除宅基地、集體公益事業建設用地,凡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依法取得並已經確權為經營性的集體建設用地,可採用出讓、轉讓等多種方式有償使用和流轉。
《意見》指出,在規範集體建設用地流轉的同時,還要完善土地資源配置機制,構建城鄉統一建設用地市場。各地要充分依託已有的國有土地市場,加快城鄉統一的土地市場建設,促進集體建設用地進場交易,規範流轉。
《意見》要求,制定集體土地收益分配辦法,增加農民財産性收入。同時,還要實行嚴格的宅基地管理,依法保障宅基地用益物權,促進節約集約利用農村土地;完善設施農用地和農村建設用地管理,改善農民生産生活條件。
在新農村建設和城鄉統籌發展方面,《意見》提出,要搭建促進城鄉統籌發展的平臺,整合各類土地整治活動和資金;創建銜接運行機制和激勵機制,加大對土地整治的支持力度。此外,還要實施重大工程和“萬村整治”示範工程,發揮土地整治示範作用。
據相關人員介紹,國土資源部今年將在全國範圍內啟動“萬村整治”示範工程建設,開展土地整治活動。國土資源部重點抓好一千個國家級示範點,各省(區、市)開展九千個省級整治示範工程建設,形成國家、省兩級土地整治示範工程體系。(完)
責編:趙德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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