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 > 復興展館頻道 > 第二十次全國助殘日 > 正文
1990年12月2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根據該法第48條(2008年4月24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修訂此法後,為第14條)規定:“每年5月的第三個星期日,為全國助殘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從1991年5月15日開始實施,“全國助殘日”活動即從當年開始進行。
責編:曹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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